各投标人: |
经研究,对 麻江县宣威镇第二幼儿园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
1.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1中的“7.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价为基数,按国家发改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略) 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 25%收取,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现修改为“7.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价为基数,按国家发改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25%收取,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付清。” 2.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2.2.4(6)其他因素评分标准(5.00分)中的“驻场承诺(2分)”现修改为“不拖欠工资承诺(2分)” 3.招标文件中有与上述雷同问题的以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
麻江县教 (略) (贵州木林森 (略) ) |
2024年10月18日 |
文件预览:
更正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