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 (略) 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 (略) )、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甘资修函〔2021〕116)要求,2021年9月, (略) 委托甘肃博远 (略) (略) 下发我县693个历史遗留矿山遥感图斑组织开展了核查工作。经实地核查,认定全县历史遗留无主废弃矿山图斑575个,现将认定结果予以公告。
公告期内,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向永登 (略) 申请复核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和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13日-2022年1月13日
联系电话:0931- ***
附件:永登县历史遗留无主废弃矿山统计表
永登县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