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JY24JX(略) | ||
项目名称: | (略) 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略) 北侧、万年湖西侧学府名苑商铺三年经营权招租(第三次) | ||
标的名称: | (略) 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略) 北侧、万年湖西侧学府名苑商铺三年经营权招租(第三次),挂牌价(略) |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4年09月27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4年10月12日 | ||
(略) 理方式: | 经披露交易信息后,征集到具有竞买资格的报名人,依法组织交易,成交后停止信息披露,发布成交信息,交易不成功的,视情况申请是否再进行信息披露。 | ||
项目简介: | 标的位于分 (略) 北侧、万年湖西侧学府名苑商铺1栋101-105号一楼、1栋201-207二楼、2栋101-113号一楼、2栋201-213号二楼,面积:1194.52㎡/一楼,1853㎡/二楼,年租金起拍价为(略).72元,第二年在第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2%,第三年在第二年的基础上递增2%。租赁期:3年。 | ||
重要信息披露: | 一、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二、交易时间与地点 1、交易开始时间:2024年10月14日10:30 2、交易地点:江 (略) (http://**)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09月27日至2024年10月12日17时止 地点:登录江 (略) (http://**) (略) 上报名,并缴纳保证金(一次性缴纳竞拍保证金为挂牌价的30%)。 (略) 上交易系统的规则和要求,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交易保证金从报名人本人(或本单位)在银行的账户【要求同名,并在备注里注明:项目名称与标段(字数不超过15个)】转账。 开户名称: (略) (略) 开户账号:按网上交易系统提示 注意事项: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支 (略) 支付、非本人(或本单位)银行同名账户出账、截止时间之后的到账以及未按交易系统提示向指定账户提交交易保证金等情况,均可能被交易系统判定为无效交易保证金,报名人将不能取得竞买资格、不能参与竞买。 四、报名及竞价流程 竞买人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前进入江 (略) (网址:http://**)先注册登记并激活CA锁(选择“交易主体登录”,点击“免费注册”在投标人身份类型中勾选“产权竞买人”,完善注册基本信息),已经注册并激活CA锁的可以直接登录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对受让方需要具备的资格有实质性要求的,报名人还需按要求提交规定的资格材料并经审查符合后才能取得竞买资格;竞买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后,需 (略) 上系统查询保证金缴纳状态,并点击“同步银行入账数据”,显示“入账成功”后方为报名成功。本次竞价会 (略) (略) ,竞买人在交易时间前用报名时的注册用户名(CA锁证书登录)登录 (略) 上交易大厅竞价。该网上交易系统要求电脑配置达到以下标准:操作系统:windows7以上;IE浏览器:版本IE10以上;竞买人应熟悉本次在江 (略) 网上竞价的所有程序及操作:如不熟悉,请在展示报名期间咨询江苏 (略) ,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周一到周日:8:00-17:30),否则:如果在竞价过程中因操作失误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负责。 五、注意事项 1、报名要求:(1)报名者携带有效证件,签订未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未被列入限制高消费等名单,无拖欠债务等相关承诺书,到本公司办理竞租登记手续。 (略) 上报名者中标后也需提供以上证明材料方可与出租方签订合同;(2)报名者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 (略) 。(3)报名者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人身份证(委托代理方委托书及本方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 2、 (略) 络竞价:竞价人应提前自行登录江 (略) 网站,在 (略) 上交易大厅参与报价。 3、报价:竞价开始后,报 (略) 上报价为准,最终出价为竞价阶段最高出价,有优先权的竞买人在竞价交易中可以行使优先权(即表示以该当前最高报价买受),交易结束前如无更高应价,则优先权人竞得标的;如有更高应价,而优先权人在交易 结束前未作表示的(即加价或再次行使优先权),则标的由该最高报价人竞得。本条以上情况的成交均不得违反底价原则,即只有不低于保留价的报价才能成交,低于保留价的报价不能成交。 4、成交公告:竞价结束后主场交 (略) 上发布《成交公告》。 5、成交费用:代理佣金及交易服务费按3年租金成交价总金额的4%收取,由承租人承担。 6、租赁缴纳方式:遵循先付后用原则,保底租金全年一次性缴清。在租赁期间,承租方进行转租的,应在签订转租合同之日起三日内将租赁合同、收款收据或发票交给招租方备案。溢价租金双方每月核对,三个月一付。招租方有权查阅和复制财务报表及其附件等财务资料。承租方应当予以配合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若承租方拒不配合或怠于配合招租方核实财务数据,或提供虚假、不完整的财务资料,或采取其他方式隐瞒、变相降低溢价分成的,承租方应按照招租方减少溢价分成的5倍进行赔偿。 7、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 3 年,装修期为3个月。 8、竞租起步价:租金缴纳为保底加溢价分成。 (1)保底租金:竞租起步价第一年一楼28元/㎡/月,二楼12元/㎡/月;年租金起拍价为(略).72元。第二年在第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2%,第三年在第二年的基础上递增2%。 (2)溢价租金:承租方进行转租后,高于保底租金部分为溢价租金,溢价租金承租方按60%收取,招租方按40%收取。 8、竞租保证金与履约保证金: (1)一次性缴纳竞租保证金,金额为底标价的30%。竞租中标后,未中标方在七个工作日内退还竞租保证金(不计利息)。 (2)竞租中标方须在中标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缴交中标价一年租金及3个月租金的履约保证金,再签订租赁合同,逾期不交取消中标方中标资格,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签订时间以出租方通知为准。 注:网络竞价竞买人需要先办理CA锁后才能进行报名参与竞价 CA办理地址: (略) (略) 翠 (略) 3楼东面 联系电话:0790-(略) / 0790-(略) | ||
| 1.报名者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 (略) 。 2.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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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1、商铺所需设施设备由承租方自行添置完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2、商铺的投资装饰装修不得改变其主体功能,必须保证出租方资产的美观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3、负责对商铺的日常维护,并承担所需费用。 4、商铺的经营应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规定,做好防治污染设施和消防安全设施的建设,使之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环保和安全要求。承租方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法律法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商铺经营必须遵守行业主管部门相关标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遵循先付后用原则,保底租金全年一次性缴清。在租赁期间,承租方进行转租的,应在签订转租合同之日起三日内将租赁合同、收款收据或发票交给招租方备案。溢价租金双方每月核对,三个月一付。招租方有权查阅和复制财务报表及其附件等财务资料。承租方应当予以配合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若承租方拒不配合或怠于配合招租方核实财务数据,或提供虚假、不完整的财务资料,或采取其他方式隐瞒、变相降低溢价分成的,承租方应按照招租方减少溢价分成的5倍进行赔偿。 7、商铺以现状交付,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出租方提供额外的义务和服务。若出现商铺破损、漏水和下水管堵塞等问题,由承租方进行维修并承担所有费用。在租赁合同履约期间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拒交租金。 8、如发生当地居民阻碍承租方经营的问题,由承租方自行协调,与招租方无关。 9、租赁期间的治安由承租方负责,租赁期内导致承租方自身或其他任何第三方方身安全、财产损失的,相应法律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若因此给(略)方造成损失的,承租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0、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时,该商铺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含水电气)等全部无偿归招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自行拆除,因拆除造成场地毁损的,承租方应当恢复原状,并赔偿招租方的经济损失。 11、承租方自行办理水电开通,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12、租赁期间发生的卫生保洁费(含公共卫生间)、水电气、物业等其它费用都由承租方承担。 13、租赁期满,该商铺面向社会公开竞租,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享有优先租赁权。 14、承租方不得利用商铺从事黄、赌、毒以及走私、贩私、制假、售假等违法活动,不得生产加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存放、生产和破坏的有害物品, (略) (略) 容环保要求。 15、在合同履行期间,若因政府征用或(略)方房地产开发、其他非招租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租赁关系解除,招租方应按实际租赁期间收取租赁费用但不因此承担违约责任。同时承租方承诺在招租方给予的合理期限内退出租赁场所,若逾期未退出,招租方有权强制清场,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16、若招租方发现承租方提供资料不实,招租方有权取消中标方资格,并没收竞租保证金;在签订合同之后发现承租方有上述行为,招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方承担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双方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 17、若承租方未按约定支付租金或拖欠电费水费,招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方承担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双方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承租方同意若因其欠缴电费水费导致招租方垫付,招租方单方出具的垫付证明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18、租金税金由招租方承担。 19、在本公告发出之日止,竞拍方与招租方( (略) )及其所属单位(企业)已开展租赁业务的,需全部付清租赁费,未支付清租赁费的租户及列入招租方黑名单者没有资格参与本次该出租标的物的竞租;若该租户仍参与本次竞租,即使其竞得了本次出租标的物的承租权,出租方仍有权取消其竞标资格。 20、对于本项目标的的实际状况、瑕疵等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予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承租方应在参加交易之前,自行对标的的新旧、面积、状况、质量、外观、性能、权属、数量等情况进行核实确认,并对自行确认的结果负责。 21、本次租赁的标的商铺由委托方核定后提供,实际使用以现状为准,若与提供的资料有出入,无论增减,均不影响本次租赁的成交和价格。 22、竞租方可自行实地踏勘标的所在位置,未去者视为已知。 | ||
联系方式: | (略) (略) 地址: (略) (略) 606号(暨阳赣州银行旁楼梯四楼-开标室) 联系电话:0790-(略)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