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中齐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佛山 (略) 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4年2月6日至2月1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三水区西南街道文锋中路八巷区生态环境分局1号楼103室 邮 编:* 联系电话:0757-* 传 真:075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 |
项目名称 | 佛山 (略) 迁扩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佛山 (略) |
建设地点 | (略) 三水区芦苞镇大南路工业开发区 (略) 的房屋 |
环评机构 | 深圳 (略) |
项目概况 | 项 (略) 三水区芦苞镇大南路工业开发区 (略) 的房屋(编号9-1号),项目占地面积3851平方米,建筑面积3851平方米。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主要从事树脂采光瓦生产,年产树脂采光瓦396.9吨。建设项目劳动定员15人,均不在厂内食宿,年工作300天,三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项目生活污水135吨/年,经处 (略) 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与欧边涌污水处理站进水水质标准的较 (略) 政污水管网,引至欧边涌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 2、项目树脂采光瓦切割、边角料破碎以及模具雕刻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收集处理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项目投料粉尘(颗粒物)、搅拌、平铺、固化工序有机废气(非*烷总烃、臭气浓度)通过密闭收集处理后,颗粒物、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表9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 (略) 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综合标准》(DB44/2367-2022)表3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值及表2中的恶臭浓度排放标准。 3、项目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
2024年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