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沐川县公安局沐溪派出所案管室建设项目 | ||
品目 | 货物/设备/机械设备/其他机械设备 | ||
采购单位 | 沐川县公安局 | ||
行政区域 | 沐川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8月21日 15:35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8月20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8月21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郭老师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33-* | ||
采购单位 | 沐川县公安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沐川县沐溪镇中桥街29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老师 0833-*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略) 678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郭老师 0833-*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CYSZC(2024)33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沐川县公安局沐溪派出所案管室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更正内容:原采购文件“第五章 项目服务、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二、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做如下更正:
序号 | 采购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 备注 |
1 | 案件卷宗管理系统 | 套 | 1 | ★1、对接四川公安 (略) ,对案卷信息进行内容录入、编辑、查询、查看,支持获取本级单位案件办理数据,一键获取本单位刑事案件、行政案件信息和刑事行政案件的案卷信息,无需手动重复录入(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满足该功能的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鲜章); 2、支持案卷信息查询,可按照编号、名称、立案时间、在柜状态、问题状态等多种条件查询; 3、支持案卷借阅、归还、移交等流程管理,流转信息系统自动记录; ★4、支持获取案件受案文书的二维码,作为识别案件的唯一标识码,在卷宗的管理过程中,通过此二维码进行卷宗的管理识别(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满足该功能的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鲜章); 5、支持对案卷智能柜的管理,界面可视化管理,可远程控制案卷智能柜开柜,支持根据民警实际使用需求分配案卷智能柜。 6、具有出柜管理功能, 可支持按照案卷编号、名称、借阅人查询,申请借阅,导出。 7、支持统计分析功能,具备多种统计维度,统计结果图表展现。 | 支持全局各派出所统一使用及案管中心使用 |
2 | 案件卷宗管理系统服务终端 | 台 | 1 | 1、2U机架式; 2、处理器:4210R; 3、内存:≥16G; 4、集 (略) 卡, (略) 络唤醒,网络冗余,负载均衡; 5、存储空间:≥1TB企业级。 | 部署卷宗管理系统 |
3 | 智能案管柜(主柜) | 台 | 1 | ★1、智能柜嵌入系统:对接案件卷宗管理系统,与该系统信息数据互联互通,可通过该系统实现远程开柜;通过扫码文书二维码,自动获取案件信息入库,无须民警手动录入,方便出入柜操作。同时存取自动抓拍操作人信息,方便日后倒查(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满足该功能的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鲜章); 2、集成触摸显示屏、人脸活体识别摄像头、二维码扫描仪、控制主板、电控锁,实现案件卷宗的存取操作; 3、柜体规格:≥1125*2100*420mm,8箱门; 4、柜体材料:采用优质低碳合金钢板,表面磷化防锈、静电喷塑处理,门板厚≥1mm,柜身厚≥1mm。 ▲5、屏幕规格:≥15英寸触摸屏(提供国家权威机构认证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含CNAS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 ); 6、支持通过案件受案文书的二维码识别完成卷宗出入柜控制; 7、支持案卷柜设置功能,包括个人设置、系统设置、人脸设置、IC卡设置、柜体设置、用户管理、同步异常记录各项设置。非管理员用户只可查看个人设置; 8、支持自动获取后台民警警号进行系统登录,绑定人脸后进行人脸识别登录; ▲9、支持民警绑定柜门,实现一人一柜、一人多柜、多人一柜等多种配置方式,绑定后非管理员及本人权限无法开柜(提供国家权威机构认证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含CNAS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 ); 10、支持卷宗信息查看,展示案件编号、案件名称、卷宗所在位置、卷宗状态和最后操作时间等各项信息。操作民警输入正确的关键词,点击【查询】,列表展示查询结果; 11、支持建立本地化数据库存储, (略) 状态下,也能正常进行存取卷宗操作, (略) 络恢复后,自 (略) 状态下的卷宗管理终端存取操作记录。 | 必选:一人一个柜门,如果多于8个人使用,可搭配副柜 |
注:
(1)上表中“采购标的名称、单位、数量”为本项目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
(2)上表中“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标注“★”项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3)上表中“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标注“▲”项和其他项(未标注“★”和“▲”项),不满足或负偏离作不同分值扣分处理,不视为响应无效。
(4)上表中“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以证明材料要求为准,未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以响应为准。
(5)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要求中如涉及相关品牌,不具有指定性,供应商可以理解为等于或优于该参数要求。
(二)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8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沐川县公安局
地址:沐川县沐溪镇中桥街299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 08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 (略)
地 址: (略) (略) 678号
联系方式:郭老师 08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老师
电 话: 0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