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唐山市丰南区陡河堤防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电话:0315- *** / ***
通讯地址:唐山市丰南 (略)
邮编: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示期 | 备注 |
1 | 唐山市丰南区陡河堤防治理工程 | 唐山丰南区(陡河丰南区境内) | 唐山市 (略) | 廊坊市沐源 (略) | 本项目不进行疏浚清淤,仅对堤防及影响到的穿堤建筑物进行治理。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堤防加高培厚、 (略) 和改建建筑物工程等。一、堤防工程:陡河左岸、 (略) 分路段进行加高培厚。二、道路工程:陡河0+000~31+190段两岸共 *** km范 (略) ,采用 (略) 面。陡河31+190~36+2 (略) 共5.lkm在 (略) 面基础上铺设沥青混凝土。三、建筑物工程:维修、改建、新建建筑物91座, (略) 拆除重建7座,泵站维修1座、水闸拆除重建1座,水闸维修2座,桥梁改造2座,涵闸、泵点拆除重建78座,同时对堤线沿岸废弃涵洞进行封堵。 | (一)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和施工布置,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施工结束后,施工场地、临时堆场等采取平整土地、恢复地表植被覆盖等生态修复措施。项目采用植物措施和工程措施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水土保持工作,减少施工期水土流失。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恢复及补偿措施,减缓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二)严格落实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略) 施工现场。在居民居住区等噪声敏感点附近施工时,设置围挡,禁止夜间施工;加强机械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合 (略) 段、时间,避开敏感点集中地区。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要求,确保各项废气污染物达到国家、地方相关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施工场地周边设置围挡,洒水保持堆场内地面湿润;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弃土场设置围挡、严密覆盖;施工材料应分类堆放覆盖,选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和车辆;并加强机械和车辆的管理和维护等。 (四)强化水环境保护措施。车辆冲洗废水经车辆 (略) 理后回用,盥洗废水泼洒抑尘。机修含油废水、泥浆水等采用以隔油、混凝、 (略) (略) 理后回用。设置的临时场地、表土堆场、沉淀池等应尽量远离河道。严禁向河道内乱扔乱倒;采取围堰,铺垫防渗材料等防止地表水污染。 (五)落实固废污染物防治措施要求。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 (略) 置原则, (略) 置固体废物。一般固废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暂存在危废间,送有资 (略) 置;危废暂存间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 -2001)及其2013修改单相关标准。 (六)其他环境管理严格按报告表要求的措施落实。 | *** .15-3.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