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示内容由建设单位自行提供,建设单位对其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电子化学品改扩建项目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单位:合肥中聚 (略)
建设地点:合肥循环经济示 (略) 以南、龙兴大道以东合肥中聚 (略) 厂区内
现有工程情况:厂区已建设彩膜显影液产品(略)m3/a、ITO蚀刻液产品(略)m3/a、铝蚀刻液产品(略)m3/a、聚酰亚胺取向膜200t/a、铜蚀刻液产品(略)m3/a,在建铝蚀刻液产品(略)m3/a、铜蚀刻液产品(略)m3/a、聚酰亚胺取向膜400t/a、剥离液新液(略)m3/a、剥离液回收再生液7423m3/a、聚酰亚胺取向膜(修复液)15m3/a。厂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进行分类收集、 (略) 理,全厂生产废水全部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办公污水经化粪池、油水分离 (略) 理达标后 (略) (略) ,最终进入循环经济示范 (略) (略) 理。聚酰亚胺取向膜生产过程投料工序、灌装工段和抽真空废气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吸 (略) 理达标排放;电子化学品生产过程产生的酸性废气和各类酸性物料储罐产生的呼吸气经收集后通过水吸 (略) 理达标排放;在建剥离液新液生 (略) 产生的非(略)烷总烃经“二级活性炭纤维”处理后达标排放;聚酰亚胺取向膜修复液生产废气依托现有聚酰亚胺取向膜车间 (略) 理装置采用“二级活性炭纤维”处理后达标排放;剥离液回收再生液生产装置产生的有机废气进 (略) 理,焚烧炉尾气经“SNCR+余热锅炉+布袋除尘器+SCR”处理后达标排放。固 (略) 理遵循分类收集,资源利 (略) 置。选取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并采取必要的减振隔声 (略) 理,做到厂界噪声达标。认真落实化学品库、生 (略) 、 (略) 等区域的地面防腐防渗工程,防治地下水污染。
建设内容: (略) 现有预留地和空置厂房,投资(略)元,建设“电子化学品改扩建项目”,形成年新增(略)m3/a铜蚀刻液、4500m3/a彩膜显影液、4500m3/a ITO蚀刻液的产能。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纯水制备浓水、酸雾喷淋废水、循环水池排水。
废气:拟建项目废气包括ITO刻蚀液废气、储罐呼吸废气、 (略) 理站废气、投料粉尘等。
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废过滤器、 (略) 理站污泥、过滤器废滤芯、废包装桶、盐渣、废包装袋、实验室废物、废UV灯管、布袋除尘器粉尘。
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种泵类、风机等,噪声源强约85-90dB(A)。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①废水治理措施:纯水制备浓水、循环水池排水、初期雨水 (略) (略) 理后进入合肥循环经济示范 (略) (略) 理,达标后排入店埠河;生活污 (略) 预处理后汇 (略) 理站废水进入合肥循环经济示范 (略) (略) 理,达标后排入店埠河。
②废气治理措施:ITO蚀刻液废气经现有“酸雾水洗塔”处理+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罐区废气经现有“酸雾水洗塔”处理+15m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投料废气经布袋 (略) 理+15m高的排气筒DA007排放; (略) 理站废气收集后经U (略) 理,处理后的废气经15m高的DA008排气筒排放。
③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 (略) 理;一般固废由专业厂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④噪声治理措施:噪声污染防治对策措施主要依据各设备噪声特性,分别采取隔振、消声、隔声措施。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合肥中聚 (略) 电子化学品改扩建项目符合国家以及地方产业政策;项目选址位于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符合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总体发展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
项目建设满足《安徽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安徽省“十四五”危险废物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规划》《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文件要求。
项目采用了先进的生产工艺,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在采用相应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各项污染物可以做到稳定达标排放;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可以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不 (略) 域环境质量的原有功能级别;在采取相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环境风险可防控。
评价认为,项目在建设和生产运行过程中,在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 (略) 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 (略) 页附件1;
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与项目建设单位或承担环评的单位进行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名称:合肥中聚 (略)
联系人:王伟
环评单位名称:安徽伊尔思 (略)
联系人:肖工 联系方式:0551-(略)
六、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公众 (略) 络链接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或者相关公众;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2。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公告时间内,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通过e-mail、传真、信函或其他便利的形式提交书面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参与起止时间: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合肥中聚 (略) 公司电子化学品改扩建项目(送审稿)(解压密码(略)).zip
合肥中聚 (略)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