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 (略) 医疗保障局人事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请有参与意向的报价人对本项目进行报价。
1、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略) 医疗保障局人事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项目。对本单位人事档案进行整理及数字化加工,包括档案材料完整性审核、材料的分类、排序、编号、数字化加工、编制目录并打印装订、 (略) 委组织部等。
2、采购金额:*元以内
3、供应商资格条件:
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有相关行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3供应商具有国家秘密载体印制*级及以上资质证书,资质类别为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近三年没有违反《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办法》,无涉密印制业务不良行为记录。(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序号 | 档案类别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人事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 | 本 | 70 | |
2 | 人事档案数字化加工端 | 个 | 1 | |
3 | 人事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数据迁移 | 本 | 70 | |
4 | 人事档案盒 | 套 | 30 | |
5 | 人事档案角标 | 张 | 30 |
4、工期:2024年10月31日前完工
5、付款方式:最终按实际完成数量据实结算。
6、质量标准:符合湖北省委组织、市委组织部干部数字档案接收标准。
6.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2010年10月1日实行)
6.2《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DA/T 31-2005
6.3《平板式扫描仪通用规范》GB/T *-2008
6.4《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
6.5《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
6.6《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规范》
7、安全保密要求
7.1项目实施单位应制定恰当的措施,确保档案安全和档案信息保密。
7.2不将采购方的档案秘密以任何方式向外泄露,不得以任何方式(纸质、硬盘、磁盘、光盘、软盘等)将采购方档案资料带离采购方为对方提供的档案数字化工作现场,不得擅自将采购方档案的相关数据存在其他设备上。
7.3需签订保密责任书和承诺书,如故意或者过失泄露秘密,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和报价时间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3日17时30分前(2024年8月21日8时30分开始受理,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截止时间即为报价时间。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9、报价文件组成
报价文件应包括供应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报价表、类似人事档案数字化加工业绩等以及供应商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料。以上所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略) 医疗保障局办公室212室。
10、报价文件送达地点
地址: (略) 西 (略) (略) 医疗保障局办公室212室
邮政编码:*
联系人:幸汐媛
电话:0717-*
(略) 医疗保障局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