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教育局
关于开展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
公告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202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部署、《20 (略) 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略) 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 (略) 实际, (略) 2023年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 (略) 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 (略) 的中国公民。
(二)驻万源属地内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无犯罪记录。
(二)学历条件。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结业”或“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三)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四)取得相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 (略) 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要求,
1.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二级*等及以上标准。
2.申请认定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二级*等及以上标准。
(五)体检要求。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三、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2 (略) 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分两次进行。上半年认定时间为3月24日至7月20日;下半年认定时间为10月8日至 12月20日。
1.网上申报时间
上半年第一批次:3月24日8:00至4月24日18:00;
上半年第二批次:6月13日8:00至6月22日18:00;
下半年:10月8日8:00至10月31日18:00。
2.申报网址
四川政务网:http://**
中国教师资格网:www.http://**
3.签署《个人承诺书》
申请人按要求如实在线填写个人承诺书,不能作虚假承诺。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在规定时间提供材料进行审核确认。
确认时间:2023年4月26日(9:00—17:00),逾期不再受理。
确认地点: (略) 教育局人事师训股。
携带材料:
1.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略) 的,还应提交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居 (略) 的,还应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驻万源属地内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2.学历证书原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http://**.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早申请认证报告;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进行学历认证,以免影响认定。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略) 级测试机构颁发,认定系统能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
4.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5. 小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白底证件照2张(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同时粘贴在白纸上,并在照片上方写明报名号、申请资格种类、姓名、身份证号)。
四、体检安排
(一)体检时间:现场确认合格人员2023年4月26—28日8:00持本人有效身 (略) (略) 部体检中心登记,领取《 (略) 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此 (略) 发给,不得自己复印、复制,第1页由本人如实、准确填写并贴好照片)参加体检。
(二)注意事项:
1.听从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工作人 (略) 医生安排,有序参加体检;
2.体检前避免剧烈运动,应保证充足的睡眠和愉快的心情;
3.体检前三天饮食应以清淡为宜,不宜吃油腻食物、豆制品、牛奶等;
4.体检当天早晨,应禁食、禁饮(B超检查、抽血样后方可进食);
5. 逾期未体检者,责任自负;
6.参加体检人员的安全事宜,概由参检人员本人负责;
7. 体检时请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张1寸照片和体检费;
8. 体检结束后, (略) 体检办公室。
9. 温馨提示:体检时,女士请着上下装,避免穿连衣裙、连体裤。
五、其他事项
(一)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四)报名人员可加入“ (略) 教师资格认定”QQ群,群号*。
(五)如有不清楚事宜, (略) 教育局人事师训股,电话:0818—*。
202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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