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 (略) (略) 报审的厂区总平面方案位于博罗县龙华镇地段。《不动产权证》编号为粤(2023)博罗县不动产权第*号,权 (略) (略) ,权利性质为出让,宗地面积为9933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 (略) 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现对相关事项公布如下:
建设项目名称: (略) (略) 厂区项目
建设项目内容:该项目由1栋3层厂房(局部4层),1栋6层宿舍楼、配电房、消防控制室及地下消防水池和地下生活水泵房组成,主要指标为:用地面积及计算指标用地面积9933平方米,可用用地面积954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1274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20266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5052平方米(含地下消防水池有效容量为666m3),建筑占地面积4437.1平方米,容积率2.04,建筑系数44.7%,绿地率15%,停车位91个。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生产火灾危险性为*类。用地及建筑物出入口不得设在国道与龙城大道道路交叉口处,北侧9米规划道路应与厂区同步建设实施。
有关该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在博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http://**.cn)、现场和我局城乡详细规划股查询。
自公告刊登之日起十日内,利害关系人或其他人士等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略) 城乡规划条例》《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真实身份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并附有联系方式。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申述权利。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752)*
博罗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