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鑫旺 (略) 4万t/a铝灰渣综合利用项目第一次环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要求, (略) 鑫旺 (略) 委托成都蜀蓉 (略) 对“ (略) 鑫旺 (略) 4万t/a铝灰渣综合利用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鑫旺 (略) 4万t/a铝灰渣综合利用项目
(2)建设单位: (略) 鑫旺 (略)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 (略) 前锋区弘前大道380号
(5)总 投 资:4000万元
(6)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拟投资4000万元建设4万t/a铝灰渣综合利用项目,占地约10亩,拟建项目采用新型废铝灰铝渣综合利用技术对废铝灰、铝渣、含油(乳液)金属屑(铝、铁)等进行资源化利用,从铝灰中回收金属铝,项目建成后全厂年处理铝灰铝渣的规模为4万吨。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鑫旺 (略)
联系地址: (略) 前锋区弘前大道380号
联系人:刘旺
联系电话:*
邮编:*
邮箱:*@*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成都蜀蓉 (略)
通讯地址: (略) 武侯区长益路13号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四、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见本页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公告中的其他途径发表关于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亦或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信息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观点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六、公众意见征求期限
本次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即2023年11月20日~2023年12月1日。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