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济宁 (略) (略) “ (略) (济北旅游大道改扩建 (略) 至任城界)提升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26日-2024年7月29日(2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7-* 通讯地址: (略) 任城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济北旅游大道改扩建 (略) 至任城界)提升工程 | 山东省(自治区) (略) 任城区县(区)廿里铺街道乡(街道) (略) 至任城界(具体地址) | 济宁 (略) (略) | 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运输车辆排放的尾气( (略) 移动机械尾气)、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路面修筑过程产生的少量沥青烟气等。施工期间在施工场地 (略) 和围幕,将施工场所与人为活动区隔绝开,确保行人安全,减轻了施工时对外界环境的危害。大风干燥天气作业时,对施工场所进行洒水降尘,施工作业带内配备塑 (略) ,减少粉尘的飞扬,基本实现全封闭式施工。开挖后土方、石块集中堆放,设置围 (略) ,施工裸露土方部分实施有效密封遮盖,减少了扬尘随风飘扬,削减了施工扬尘对大气的污染。 (略) 移动机械通过加强设备及运输车辆的养护、加强管理等防治措施,保证不排放未完全燃烧的黑烟,有效减少施工机械的大气污染。施工期间对车 (略) 面实施洒水抑尘,有效控制施工扬尘。项目使用商品沥青,不在现场设沥青拌和站,不存在沥青熬制烟气,在沥青摊铺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沥青烟气,相对固定地点产生的沥青烟气较小,且持续时间较短,本次报告沥青烟气不做定量分析。营运期主要大气污染源是机动车辆排放的尾气。随着我国执行单车排放标准的不断提高,单车尾气的排放量不断降低,道路两侧绿化工程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降低汽车 (略) 两侧环境的影响。 废水:本项目施工废水主要是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车辆冲洗废水。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周边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略) 沿线村户或周边企业已有设施处理),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的上清水回用于冲洗施工机械车辆,不外排,下层沉淀物主要是泥沙, (略) 材料。运营期无生活废水产生。 噪声: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于施工机械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和施工工艺,加强检查、维护和保养机械设备,保持滑润,紧固各部件,减少运行震动噪声,在施工区域设置不低于2.5m高的围挡,施工时合理安排各施工设备。 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是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将有用的建筑材料挑拣出来重 (略) 基填料,不能回用的送砖石加工厂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统一由环卫工人清运处理。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 (略) 路面垃圾,主要是零星渣土、树枝、落叶、行人丢弃的垃圾等,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