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略) 宣汉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股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4月15日对5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2024年4月15日-2024年4月23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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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1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1 | 宣汉县胡家镇胡家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 | 宣环审〔2024〕12号 |
2 | 宣汉县白马镇中嘴河山洪沟毕城村段防洪治理工程 | 宣环审〔2024〕13号 |
3 | (略) 宣汉县中河黄金镇斑竹村段防洪治理工程 | 宣环审〔2024〕14号 |
4 | 宣汉县胡家镇花池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 | 宣环审〔2024〕15号 |
5 | 宣汉净化厂新建55t低压蒸汽锅炉项目 | 宣环审〔2024〕16号 |
宣环审【2024】12号宣汉县胡家镇胡家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宣环审【2024】13号宣汉县白马镇中嘴河山洪沟毕城村段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doc宣环审【2024】 (略) 宣汉县中河黄金镇斑竹村段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宣环审【2024】15号宣汉县胡家镇花池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doc宣环审【2024】16号宣汉净化厂新建55t低压蒸汽锅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批复.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