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五 (略) 、相关利害关系人:
根据《 (略)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五 (略) 向五洞镇人民政府申请对现有建筑增设电梯,通过对申请资料的审核及既有建筑增设电梯联合审查小组现场踏勘,拟具备增设电梯的条件。现将书面申请书、施工图(总平面图、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消防技术标准说明、增设电梯费用分担协议,进行现场公示、公开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
公示单位:垫江县五洞镇人民政府
公示时间:2024年7月24日—2024年8月1日
公示地点:1. (略) 垫江县 (略)
2.增设电梯建筑单元出入口(门诊综合楼)
若你单元个人有意见和建议,请注明身份(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和邮寄地址,在2024年8月1日前将书面意见等证明涉及其利害关系的材料邮寄或直接提交至垫江县五洞镇人民政府。逾期未提出的,视为同意增设电梯事宜或自动放弃权利。
相关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期满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垫江县五洞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涉及其利害关系的材料。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
垫江县五洞镇人民政府地址:垫江县五 (略) 51号
邮编:*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023-*
垫江县五洞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