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
各镇(街道)城建和水务办公室,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 (略) 令724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强化用工实名制管理促 (略) 政工程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到岗履职的通知》( (略) 函〔2021〕755号)、《 (略) (略) 住房城乡建 (略) 关于落实用工实名制全覆盖的通知》、《 (略) (略) 住房城乡建 (略)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到岗履职尽责的通知》(南建水函〔2022〕14号)、《 (略) (略) 住房城乡建 (略) 关于进一步压实建设工程监理人员到岗履职尽责的通知》(南建水函〔2022〕16号)、《 (略) 住房和 (略) 关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建〔2023〕38号)等文件要求,现对2024年11月在建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未按实名制管理要求落实考勤的企业(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略) 通报,并依据《 (略) 住房和 (略) 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施工企业诚信预扣 (略) 理,监理企业诚信预扣 (略) 理。同时,对未按照“两制一金”相关规定执行项目管理的企业(具体名单详见附件3),亦 (略) 通报批评。并依据《 (略) 住房和 (略) 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相应企业诚信预扣 (略) 理。
为 (略) 建筑企业更好地执行“两制一金”管理的各项规定,并积极配合属地政府参与各项工作,现 (略) 在建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2024年10月、11月期间,项目经理及总监理工程师考勤连续达到全勤的企业(具体名单详见附件2)和项目“两制一金”资料归整较好的企业(具体名单详见附件4) (略) 通报表扬。同时,根据《 (略) 住房和 (略) 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办法》及《 (略) 住房和 (略) 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诚信管理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我局将对上述达标企业分别给予诚信加分3分和6分的激励。
我局将不定 (略) 在建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两制一金”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于未按照相关管理规定执行的企业,我局将 (略) 通报。请相关企业务必高度重视,并切实督促项目管理人员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以避免受到通报。
附件1: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未按实名制管理要求落实考勤的企业扣分名单.xlsx
附件2:2024年10月、11月期间,项目经理及总监理工程师考勤连续达到全勤的企业名单 .xlsx
附件3:未按照“两制一金”相关规定执行项目管理的企业名单.xlsx
(略) (略) 住房城乡建 (略)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