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签订基本信息公示表
项目名称 | 肖家河污水处理厂四期扩建工程监理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 | 1.46% | ||||||
项目编码 | ** | ||||||||
招标公告编号 | / | ||||||||
招标人 | 重庆水务 (略) 、重庆碧水源建设 (略)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23-* | ||||||
中标人名称 | 工程概况 | 监理服务期 | 质量 |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 合同签订金额 |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
重庆水务集团 (略) | 肖家河污水处理厂四期扩建工程,新增污水处理能力*吨/日,污水处理能力达到13.*吨/日。污水处理采用改良型A2/O+V型砂滤池工艺,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类标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粗、中格栅间及旋流沉砂池、改良A-A-0生物池、二沉池、剩余及回流污泥泵房、V型滤池、按触消毒池、回用水泵房及在线监测室、部分附属构筑物设备扩容、污泥浓缩池、储泥池、脱水车间设备增容、除臭设备等。服务范围为渝北区农业科技园、北部新区、经开区、两路工业园区东区、规划服务面积约34平方公里。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2024.9.5 | 1.40% | 张志荣 | 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 | * | |
备注: | |||||||||
注:1.招标人及中标人对填写的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 (略) 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