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0日于 (略) 作出(2024)赣0731破申1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江西 (略) 破产清算案。2024年12月10日于 (略) 指定江西凯莱律师事务所担任江西 (略) 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因管理人接管江西 (略) 后,未接管到江西 (略) 的财务账册、员工花名册等资料,故管理人无法了解到江西 (略) 的员工情况。为进一步了解江西 (略) 的职工债权、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现管理人特依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告以下事项:
一、江西 (略) 的员工应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5年1月20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并附与申报债权相关的证据。江西 (略) 员工逾期未申报债权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企业法》第五十六条 (略) 理。
二、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5年1月22日上午9:00时在于 (略) (于都县于山大道)第十二审判庭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出席会议应向管理人提交个人身份证明、权委托书等。、请江西 (略) 的员工相互转告本公告内容,按期申报债权。
江西 (略) 管理人
2025年1月8日
管理人联系方式:
张涛(略)肖俊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