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 湘潭市社会福利院医用电梯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 发布时间:2023-08-14 (略) (略) (采购人) (略) (略) 医用电梯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1、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医用电梯采购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潭市财采计(2023)0195号
3、委托代理编号:XTJY*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采购预算 | 最高限价 |
(略) (略) 医用电梯采购项目 | 1、采购内容:室外加装电梯1台及安装施工(1600kg、无机房、3层/3站/3门)。 2、质量保证: (1)所投货物须是符合相关类别国家标准的全新原装正品,标有品名及商标、原厂制造合格产品,质量、技术性能符合采购文件及现行国家或行业规定的设备质量技术性能的要求。 (2)到货安装时须提供原厂技术支持,成交供应商须在签定合同时提供原厂对本项目的承诺。 (3)项目整体质保期为24个月,自项目整体验收合格之后开始计算,在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必须及时免费维修、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3、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50日内全部交货、安装调试、完成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并取得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电梯检验合格证。 4、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金额的97%,余款3%在质保期满后无质量或售后服务纠纷的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付款前成交供应商应提供相对应的增值税发票。 | 1台 | 42万元 | 41万元 |
(1)强制采购: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2)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支持乡村振兴采购政策。
(3)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产品制造商为小微企业的,评审时给予10%价格优惠扣除。
2、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 拒绝 进口产品参加谈判采购。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的特定资格条件:
(1)如供应商为电梯制造商则须满足如下条件: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 改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V≤2.5m/s)及以上资质,证书须处于有效期内。
(2)如供应商为电梯代理商则须满足如下条件:提供电梯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 改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V≤2.5m/s)及以上资质,证书须处于有效期内;同时提供供应商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V≤2.5m/s)及以上资质,证书须处于有效期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同一制造商就本项目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进行投标。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次谈判采购 不接受 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
四、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原件。格式见附件一;
3、符合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
(1)提交《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固定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固定格式见附件,并提供参加谈判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代理人在本单位近三个月社保缴纳的社保证明;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户信息证明;
(4)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供应商须提供完税证明或“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公告中附件五)”;
(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谈判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附经“信用中国”(http://http://**.cn/)网站对应三个分项查询网页打印件、“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的查询记录网页打印件,以上均须含网址、查询日期;
(7)提交具备履行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8)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注:(1)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四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每页盖章胶装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21 日 17 时 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 (略) 岳塘区芙蓉中路2 (略) B栋1楼 。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六、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邀请公告第三、四条的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2、所有被邀请投标供应商须在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证书。湖南CA数字证书办理详见此网址:http://**:8089/zlxz/4018.jhtml。
3、资格审查合格供应商须通过CA证书在规定时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确定参与投标并下载谈判文件。
七、确定邀请供应商 1、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化交易平台发出谈判邀请通知,并发出谈判文件(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平台信息,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另行告知)。
八、公告期限 1、本邀请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九、疑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本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略)
联系人:陈争钢 电话:0731-*
地址: (略) 岳塘区板塘铺板马路3号
采购代理机构:湘 (略)
联系人:易大理 电话:0731-*
地址: (略) 岳塘区芙蓉中路2 (略) B栋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