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受 (略) (略) 委托,对其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吕梁市分公司集装箱采购项目组织比选采购,采购人为 (略) (略) ,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比选。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吕梁市分公司集装箱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SZT2023-SX-QT-HW-0571
三、采购内容:
1.项目概况: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吕梁市分公司集装箱采购项目。
2.采购内容:单体集装箱14个,五联体集装箱3个。
序号 | 拟分配县分 | 单体集装箱 | 五联体集装箱 | ||
数量 | 用途 | 数量 | 用途 | ||
1 | 孝义 | 6 | 员工休息室;司机休息室;会议室;办公室;制单室;更衣室。 | 1 | 普邮、报刊分发室 |
2 | 交城 | 2 | 办公室;制单室。 | 1 | 普邮、报刊分发室 |
3 | 兴县 | 2 | 办公室;休息室。 | —— | |
4 | 中阳 | 2 | 办公室;制单室。 | —— | |
5 | 交口 | 2 | 办公室;制单室。 | 1 | 普邮、报刊分发室 |
合计 | 14 | —— | 3 | —— |
3.采购控制价:单体集装箱14个,投资25.9万元;五联体集装箱3个,投资22.5万元,总投资48.4万元。
4.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
5.供货地点:*方指定地点。
四、参与比选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照《 (略) 法》注册的、能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供应商。
2.供应商的经营范围与项目需求相适应,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信誉,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
4.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诚实的商业道德。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 (略) ),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6.投标人具有下述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有关联关系的其他情形。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三)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五、购买比选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购买);
3.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
5.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套,身份证除外。
六、比选文件领取时间及领取地点
1.比选文件领取时间:2023年7月27日至2023年7月29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比选文件领取地点: (略) 亲贤北街368号水工大厦1608室;
3.比选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七、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递交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8月4日15:00(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离石区久安路 (略) 四楼会议室。
八、比选时间及地点:
1.比选时间:2023年8月4日15:00(北京时间);
2.比选地点: (略) 离石区久安路 (略) 四楼会议室。
九、比选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官网》上发布。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略) (略)
联系地址: (略) 离石区久安路90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采购代理: (略)
地址: (略) 亲贤北街368号水工大厦1608室
邮编:*
传真电话:0351-*
联 系 人:高朋 张晓阳 马彦贇
邮箱:*@*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