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月1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4-1-1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月15日我局拟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确保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15日-2024年1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
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354-*(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真:0354-*
通讯地址: (略) 榆 (略) (略) 政务大厅(*)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影响保护对策与措施 |
1 | (略) 利用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及土地整治项目 | 和顺县松烟镇关家峪村风闯组附近的荒沟内 | (略) | 山西 (略) | (略) 利用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及土地整治项目位于和顺县松烟镇关家峪村风闯组附近的荒沟内。项目总占地面积约3.17hm2。土地复垦面积为3.17hm2,全部复垦为灌木林地。项目利用 (略) 洗煤厂煤矸石为填充物,设计库容约为32.0万m3,其中覆土量5.30万m3,填埋量26.7万m3。设计2.67年完成土地复垦作,管护期3年,植被成活率大于85%。本项目总投资1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8.4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拟选复垦区为荒沟,无国家保护动物、无自然保护区等敏感区分布。主要保护措施:施工过程要采取科学的有利于生态保护的建设方案,分段实施,做好土方填挖、垃圾运输和倾倒过程扬尘污染防治。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对Ⅰ类场的要求等规范,做好矸石堆放前防渗、筑坝工程和覆土绿化生态恢复及管理等工作。建设排洪管、截排水沟、消力池等防洪措施。 (二)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矸石运输过程中要采取场内道路硬化、限制汽车超载、采用符合环保要求的箱式运输车辆、设置洗车平台、加强运输道路路面清扫和洒水等措施。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要采取避免大风天气作业、洒水抑尘、使用商品混凝土、易产尘物料苫盖等措施。矸石倾倒及堆存扬尘采取定期洒水降尘、移动式雾炮降尘、避免大风天气作业等措施。通过控制矸石含硫量、压实矸石、覆土隔绝空气等措施严防矸石自燃。施工车辆使用国六及以上排放阶段的中重型运输车辆或新能源车辆;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要完成环保登记、安装环保号牌并使用国四排放标准或新能源产品。 (三)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工地生活污水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洗车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或现场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工地配料溢流和设备冲洗等废水经集水沉淀后用于施工现场洒水抑尘。整治区加强防渗,做好地下水保护工作。整治区上游及周边汇水及时通过截水沟和马道排水沟排出场外,截水沟出口处设置消力池,防止雨水对下游冲刷。根据矸石浸出试验结果,矸石堆放淋溶水采取黄土夯实、矸石分层压实、黄土覆盖措施。 (四)噪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整治期要采取优化施工时间、优化运输路线、加强车辆管理等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影响。 (五)固废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收集后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废石、混凝土块等建筑垃圾全部送当地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控。严防挡矸墙溃坝、矸石自燃和水体污染可能造成的环境风险。 公众参与:项目公众参与采取了媒体公告(网络、报纸)公示、现场张贴公告等方式进行。 |
2 | (略) 综合利用煤矸石土地整治项目 | (略) 绵山镇大郎神村(属西靳屯村自然村)东北侧0.65km处的一条荒沟 | (略) | 山西易通 (略) | (略) 综合利用煤矸石土地整治项 (略) (略) 绵山镇大郎神村(属西靳屯村自然村)东北侧0.65km处的一条荒沟内,分东西两个整治区进行土地整治,其中,西侧整治区位于大郎神村东北侧0.65km处,西侧整治区东侧110米处为东侧整治区。项目总占地面积为2.7599hm2,其中土地整治区总占地面积为2.4409hm2,东侧整治区占地面积为1.2221hm2,西侧整治区占地面积为1.2188hm2。临时占地面积为0.319hm2。土地复垦面积为2.4409hm2,复垦为林地。项目利用 (略) 洗煤厂煤矸石为填充物,设计库容约为27.6万m3,其中覆土量6.8万m3,填埋量20.8万m3。设计1年3个月完成土地整治工作,管护期10-15年,植被成活率大于90%。本项目总投资14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0.0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拟选复垦区为荒沟,无国家保护动物、无自然保护区等敏感区分布。主要保护措施:施工过程要采取科学的有利于生态保护的建设方案,分段实施,做好土方填挖、垃圾运输和倾倒过程扬尘污染防治。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对Ⅰ类场的要求等规范,做好矸石堆放前防渗、筑坝工程和覆土绿化生态恢复及管理等工作。建设排洪涵管、截排水沟、消力池等防洪措施。 (二)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矸石运输过程中要采取场内道路硬化、限制汽车超载、采用符合环保要求的箱式运输车辆、设置洗车平台、加强运输道路路面清扫和洒水等措施。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要采取避免大风天气作业、洒水抑尘、使用商品混凝土、易产尘物料苫盖等措施。矸石倾倒及堆存扬尘采取定期洒水降尘、移动式雾炮降尘、避免大风天气作业等措施。通过控制矸石含硫量、压实矸石、覆土隔绝空气措施严防矸石自燃。施工车辆使用国六及以上排放阶段的中重型运输车辆或新能源车辆;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要完成环保登记、安装环保号牌并使用国四排放标准或新能源产品。 (三)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工地生活污水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洗车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或现场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工地配料溢流和设备冲洗等废水经集水沉淀后用于施工现场洒水抑尘或砂浆拌和。整治区加强防渗,做好地下水保护工作。整整治区上游及周边汇水及时通过截水沟和梯田排水沟排出场外,截水沟出口处设置消力池,防止雨水对下游冲刷。根据矸石浸出试验结果,矸石堆放淋溶水采取黄土夯实、矸石分层压实、黄土覆盖措施。 (四)噪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整治期要采取优化施工时间、优化运输路线、加强车辆管理等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影响。 (五)固废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收集后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废石、混凝土块等建筑垃圾全部送当地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控。严防挡矸墙溃坝、矸石自燃和水体污染可能造成的环境风险。 公众参与:项目公众参与采取了媒体公告(网络、报纸)公示、现场张贴公告等方式进行。 |
3 | 山 (略) 新型涂料生产项目 | (略) 榆社县新建南路99号(榆社经济技术开发区) | 山 (略) | 山西晋环科源 (略) | 山 (略) 新型涂料生产项 (略) (略) 榆社县新建南路99号(榆社经济技术开发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水性漆涂料生产车间及设备、粉末涂料生产车间及设施、原料及产品仓库等,同时配套建设公辅工程、储运工程及环保工程等。项目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产8000吨水性工业涂料、年产6000吨静电粉末涂料项目。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0万元。该项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有关规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审批即擅自开工建设,违法行为已依法处理。 | (一)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扬尘要采取设置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方式,减少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运输车辆要采用国VI汽车或新能源汽车;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要完成环保登记、安装环保号牌并使用国三排放标准或新能源产品。 (二)运营期两条水性涂料生产线和粉末涂料生产线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分别采用“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 无组织管控:生产设备置于全封闭的生产车间,生产过程均在有微负压的密闭空间;除尘灰袋装收集,密闭存放和运输。厂区路面硬化,及时洒水抑尘、清扫。运输车辆遮盖;并采用国Ⅵ及以上汽车或新能源汽车。非道路移动机械采用国三标准以上的或新能源清洁燃料机械,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排放检测和维修。 (二)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过程产生的施工废水经沉淀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生活废水管道输送至山西恒泰 (略) (距离本项目70m)的废水处理站处理。运营期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废水收集后通过管道输送至山西恒泰 (略) 废水处理站处理。 分别设置足够容量的初期雨水池和应急事故池。 (三)噪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中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场地、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机械设备维护和保养、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运营期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消音隔声装置、车间隔声、设备安装减振措施、设备定期维护设备、厂区绿化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四)固废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产生建筑垃圾,优先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送政府指定地点处置。及施工人员少量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送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运营期废包装袋、废包装桶由生产商回收;除尘器除尘灰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活性炭、废矿物油规范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五)做好地下水、土壤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时进行跟踪监测。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控。施工期及运营期要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巡查力度,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 (七)总量控制要求。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0.36t/a;挥发性有机物:0.19 t/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