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农村基础安全设施建设,对改善农村饮用水安全、农村生产和生活条件,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地区的精神文明建设和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拟公开招募修文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投资合作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修文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一期)。
(二)项目建设内容
主要有新建水池,泵站提升设备改造,智能水表安装,新建DN25-DN110输水、配水、入户供水管网及配套阀门、管件、附属设施等。
工程建安费约5000万元,最终以实际为准。
(三)建设工期:6个月。
二、投资合作方式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公开遴选,择优比选确定投资合作人。
三、资格要求
1.投资合作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法企业或是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自然人;
2.投资合作人需具有良好的投资实力、财务状况、商业信誉和运行业绩。
四、项目合作及还款
1.若招募人获得上级专债资金到位率不足70%及以下,则招募人用投资合作人交纳的投资款支付工程款给施工中标单位;若招募人获得上级专债资金到位率为100%,则招募人将申请到位资金全部按施工合同约定支付给施工中标单位,投资合作人报名时,需交纳不低于1000万元诚意金(交纳诚意金的数额将作为比选评分项),若投资合作人中选,签订投资建设协议后3个工作日内,合作方再交纳500万元诚意金,合作方交纳的所有诚意金自动转为项目投资款;若投资合作人未中选,则无息退还诚意金。若投资合作人中选,投资合作人交纳的上述投资款将不计息存 (略) 发展 (略) 指定账户(账号:*0727,开户银行:工商银行修文支行)。
2.若投资合作人中选但未按时与招募人签订投资建设协议,其交纳的诚意金不予退还,招募人有权按投资合作人评分排名顺延中选人资格或对该项目重新组织发布招募公告。
3.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投资合作人配合招募人融资,已到位融资资金可用于退还投资合作人的项目投资款偿还,返还比例按每次配合招募人融资到位资金的50%进行偿还。
4.投资合作人协助招募人对招募人资产进行处置,处置到位资金的50%可用于退还投资合作人的项目投资款。
5.投资合作人或投资合作人关联合伙人在本项目的所有投资款,原则上用投资合作人在县域内其他产业项目的实际投资50%(不含建安工程、装修工程、安装工程)进行偿还;投资合作人或关联合伙人在修文县境内计划启动产业投资项目时,投资合作人须向招募人证明其关联合伙关系。
6.其它未尽事项,由中选合作人与招募人签订项目投资建设合作协议时另行约定,并按约定条款执行。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1日—2023年11月23日
交纳诚意金时间:2023年11月21日—2023年11月23日
投资合作人评选时间另行通知。
报名地址:修文县龙场街道翠微路公租房二楼( (略) 发展 (略) )。
六、说明
1.投资合作人选定后,由招募人与投资合作人签订建设合作协议。
2.招募人不统一组织安排现场踏勘和召开答疑会,投资合作人均可自行对项目进行考察,考察费用自行承担。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合作。
4.有意向的投资合作人在规定时间内均可报名,报名人数不限,报名人数只有1人的,该报名者即确定为投资合作人,报名人数为2人或2人以上的,招募人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比选方案选定投资合作人。
5.有意向的投资合作人,若需相关资料,请联 (略) 发展 (略) 获取。
6.本公告未尽事宜, (略) 发展 (略) 招募引资及产业发展部负责解释,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取消或终止本次招募计划。
七、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略) 发展 (略)
地点:修文县龙场街道翠微路公租房二楼
联系人:孟。总* 吴 工*
电话:0851—*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