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29(大雪山垭口至东旺乡中心岔口段)工程涉及风景名胜区项目选址方案论证报告招标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01 09:0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S229(大雪山垭口至东旺乡中心岔口段)工程涉及风景名胜区项目选址方案论证报告招标1b3e5e34-bc78-4ac5-ab69-097a34a8e848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1b3e5e34-bc78-4ac5-ab69-097a34a8e848 | ||
建设规模: | 本项目为S229(大雪山垭口至东旺乡中心岔口段)工程涉及风景名胜区项目选址方案论证报告,本项目招标规模约 36万元1b3e5e34-bc78-4ac5-ab69-097a34a8e848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公路工程 | 工程类型: | 其他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迪庆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更正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3-08-01 09: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略) 交通运输局 |
备注: | S229(大雪山垭口至东旺乡中心岔口段)工程涉及风景名胜区项目选址方案论证报告招标 变更公告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接招标人通知,本项目现作出如下变更: 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招标范围为: 2.3招标范围: 2.3.1调查S229(大雪山垭口至东旺乡中心岔口段)工程用地现状,评估S229(大雪山垭口至东旺乡中心岔口段)工程选址 (略) 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影响,针对不利影响提出对策措施,编制论证报告。 2.3.2论证报告通过相关主管部门评审及审查,取得行政许可。 现更正为: 2.3招标范围: 2.3.1.完成S229(大雪山垭口至东旺乡中心岔口段)工程拟用地的区域环境的调查工作; 2.3.2.对S229(大雪山垭口至东旺乡中心岔口段)工程项目选址进行分析论证,完成项目的选址论证及选址建议; 2.3.3.按照相关程序将影响评价报告报送至相关主管部门审查,取得行政许可。 因本次更正,招标范围为实质性变更,故本项目须重新接受投标人报名,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须重新进行安排,具体以交易系统实际安排时间为准,已报名的投标人请重新下载招标文件《S229(大雪山垭口至东旺乡中心岔口段)工程涉及风景名胜区项目选址方案论证报告(更正)》,并根据新版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 对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云南 (略) 2023年7月31日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略) 交通运输局 | 经办人: | 邓工 |
办公电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 (略) | 经办人: | 吴祺斌 |
办公电话: | * | 移动电话: | *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GC** |
标段名称: | S229(大雪山垭口至东旺乡中心岔口段)工程涉及风景名胜区项目选址方案论证报告招标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3-08-07 23:59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08-29 09:00 |
开标地点: | 第二开标室(州本级)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36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2.3.1.完成S229(大雪山垭口至东旺乡中心岔口段)工程拟用地的区域环境的调查工作; 2.3.2.对S229(大雪山垭口至东旺乡中心岔口段)工程项目选址进行分析论证,完成项目的选址论证及选址建议; 2.3.3.按照相关程序将影响评价报告报送至相关主管部门审查,取得行政许可。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工程师职称;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 |
业绩要求: | 近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内承接过1个及以上类似项目合同,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材料复印件)。 |
其他: |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信用中国(云南)”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提供查询截图。 4.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5.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6.投标人没有正受到停止或限制投标资格、暂扣或吊销企业资质的行政处罚。 7其他:投标人提供近3年(2020年、2021年、2022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如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1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3-08-29 09:00 |
附件信息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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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