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4-07-30
大通县青铝社区小型体育公园 | |||
(略)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青铝社区 | 1428.18 | ||
大通县文体旅游局 | 张苡 | ||
200 | 2 | ||
2024-10-30 | |||
新建 | |||
建设青壮年健身区笼式篮球场1处面积608平方米,包含排水沟64米、网围栏102米、篮球架2副、塑胶地面405平方米、仿菇亭1座、路灯6盏;中老年人健身区购置成品健身器材7个,少年儿童活动区购置儿童游乐设施9个,彩色 (略) 面415.18平方米及休闲座椅等 | |||
环保措施: 建筑垃圾:不得随意排放,乱堆乱放,集中收集后运至大通县城建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存放点,集中安全处置。拆除废物(现有河堤):集中收集后运至大通县城建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存放点,集中安全处置。生活垃圾: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箱,集中收集后的生活垃圾运至大通县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弃方:不得随意排放,乱堆乱放,集中收集后运至大通县城建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存放点,集中安全处置。 | |||
有环保措施: 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对施工的有关管理规定和要求,严禁在夜间(22:00~次日早上6:00)期间作业。对人为的施工噪声应有降噪措施和管理制度,并进行严格控制;材料装卸时,尽可能采用人工搬运,以进一步减小本工程施工对敏感点的影响。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以保证各设备正常运转,以免由于设备故障原因产生较大噪声现象。加强车辆的管理,运输工作尽量在白天进行,并控制车辆鸣笛,限速行驶。禁止施工设备同时施工,造成噪声值叠加。物料运输车辆在经过敏感点时,严格控制车速,车速不得超过20km/h,禁止鸣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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