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潼南区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
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略) 潼南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示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3年5月5日—2023年5月11日。环评文件全本查询方式:http://**_25376/zwgk_25192/,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q.com,传真:*。通讯地址: (略) 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春阳街252号,邮编:*。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1 | 磨溪8井区潼南区块一期建设工程 | (略) 潼南区花岩镇、玉溪镇、宝龙镇、古溪镇、柏梓镇 | 中国石 (略) (略) 川中油气矿 | 重庆渝佳 (略) | 磨溪8井区潼南区块一期建设工 (略) 潼南区花岩镇、玉溪镇、宝龙镇、古溪镇、柏梓镇,新建磨溪019-H4井、磨溪019-H5井、磨溪57井、磨溪107井、高石045-H2井等井站5座,天然气开采规模63×104m3/d。新建天然气集气管线5条,总长度20.1km,天然气集输规模63×104m3/d;同沟敷设燃料气管线5条,总长度20.1km;气田水转输管道1条,长度6.6km。工程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87万。 | 大气环境:本项目运营期各井站水套加热炉以净化气为燃料,燃烧废气通过15m的排放筒排放;各井站工艺管道设备区存在少量的逃逸无组织废气排放;磨溪107-C1井气田水罐闪蒸气进入闪蒸脱硫装置处理,脱硫效率达99%,脱硫装置处理后接入20m高放散管排放;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总体排放量少,能够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小,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功能。 声环境:各站场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厂界昼、夜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周边居民敏感点噪声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2类标准。 地表水:磨溪019-H4井、磨溪019-H5井、磨溪57井、高石045-H2井采用气液混输方式管输至下一井站,无气田水产生。磨溪107-C1井分离的气田水站内设5个气田水罐暂存,单罐有效容积约50m3,气田水通过新建的气田水管道管输至蓬莱101回注站回注处理,多余部分及时安排水罐车外运环保手续齐全、具有接纳能力的回注站或污水及处理单位处置。各井站在检修、事故放空时产生少量分离气田水;放空分液罐暂储,及时安排车辆外运回注处理。各井站临时值守期间生活污水产生量少,各井站生活区生态厕所暂存后农用。 固体废物:各井站临时值守期间员工将产生少量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各井站检修废渣、清管废渣,主要成分是硫化铁、机械杂质,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废物,由检修人员收集后带回作业区统一处置;磨溪107-C1井气田水罐沉渣定期清理桶装收集,主要成分是岩屑、机械杂质,收集后交有处理能力且环保手续齐备的单位处置。脱硫过程最后生成的硫磺滤饼定期拉运到天然气净化厂进行处理,最终生成硫磺产品。脱硫剂、催化剂正常不需要更换,若失效需要更换,更换产生的废脱硫剂、催化剂属于危险废物,及时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各站场撬装设备等检修、维护产生少量废润滑油及含油的废棉纱、手套等,属于危险废物,桶装收集后,及时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