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安县湖林乡大坪村饮水管道设施修复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 (批 (略)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华安县湖林乡大坪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及业主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华安县湖林乡大坪村村民委员会,招标代理单位为华春建设工程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安县湖林乡大坪村饮水管道设施修复工程(标段名称)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华安县湖林乡大坪村;
2.2工程规模:本次招标预算审核价为 *** 元;发包价 *** .22元;
2.3产业类型:/(第一产业或第二产业或第三产业))
2.4招标范围和内容:华安县湖林乡大坪村饮水管道设施修复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施工图、工程预算审核书、答疑纪要、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为准;
2.5最高控制价:/;
2.6标段划分(如有):/;
2.7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8工期要求:总工期4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 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业绩(指近 10 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 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略) 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 证)和/职称/业绩(指近 10 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4400元。
3.5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6%)。
3.6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5月24日时至2022年05月30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 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华春建设工程 (略) —华安县湖林乡西陂村石坂垅29-2号购买招标文件,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06月07日08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到湖林乡人民政府一楼会议室递交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注:递交投标文件时如以现金形式缴纳的用信封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封面写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及金额。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保证金将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 (略) ,在施工合同签订后7天内以原额无息退还。中标人未按规定签订合同,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并要求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华安县人民政府网上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安县湖林乡大坪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华安县湖林乡大坪村
邮 编: ***
联 系 人:林先生
电 话: ***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 (略)
地 址:华安县湖林乡西陂村石坂垅29-2号
邮 编: ***
联 系 人:小陈
电 话: ***
电子邮件: @@@ 63.com
监督单位:华安县湖林乡公共项 (略)
地 址:华安县湖林乡人民政府
电 话:05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