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巫溪县 (略) 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巫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巫溪发改发〔2023〕131号文(项目代码:2302-*-04-0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巫溪县文峰 (略)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及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 巫溪县宁之源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巫溪县文峰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建设用地4985.97平方米,本次改扩建-新建一栋1号医疗综合楼,总建筑面积为*.4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339.5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394.92平方米。建筑层数8层/-2层,建筑高度40.20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及配套附属工程。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8387.*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元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二次深化设计、施工、材料与设备采购、安装及各阶段报建审批、审查、审核、核准、备案、证照办理等内容。协调配合进行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竣工图备案、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 (略) 的运营标准,并承担工程缺陷责任期内与质量保修期内的修复和保修工作,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使用。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范围:
(1)设计: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的批复为依据,在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投资概算内按招标文件限额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以及所需的医疗工流程设计及医疗专项设计 (在初设图纸及设计任务的基础上进行深化和优化,且各阶段成果必须通过招标人认可) ,
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规划用地范围内的建筑、结构、室内外装饰装修、安装工程(给排水、强电、弱电、消防、通风、空调、电梯、充电桩、智慧停车系统、变配电系统、抗震支架、水电气接入、人防工程设施设备等)、净化工程、医气工程、标识工程、总图工程(土石方工程、室外工程、边坡工程、道路工程、绿化工程等)、智慧工地建设及其配套工程设计等。并按招标人要求按质按时提交设计成果,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项审批及后续施工过程、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内的所有设计服务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其他设计工作内容。
(2)施工:按照审核确认的施工设计图纸与招标人的要求,完成该项目在达到项目竣工验收与整体移交状态之前所涉及的全部施工工作和材料采购工作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审定的施工图设计及审定的工程量清单。
招标人有权利在初步设计范围内对设计、施工内容进行调整(增加或减少)中标人不得就设计和施
工的内容增加和减少提出索赔。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73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24个月。其中:
?设计周期:?施工图设计 60日历天;
?施工工期: 670日历天;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1)、(2)项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要求;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联合体牵头人为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招标人: | 巫溪县宁之源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方郡 (略) |
地址: | 巫溪县马 (略) (略) | 地址: | (略) 渝北 (略) 18号1幢15-1 |
联系人: | 肖志迪 | 联系人: | 李徐洲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q.com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023-*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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