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县交通运输局: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报送审批盐津县2023年30户以上 (略) 硬化工程(五期)项目建议书的函》(盐交函〔2023〕19号)及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上我局同意盐津县2023年30户以上 (略) 硬化工程(五期)建设,并纳入2023年年度计划管理,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盐津县2023年30户以上 (略) 硬化工程(五期)
二、项目代码
项目代码:2311-*-04-05-*
三、建设地点
盐津县庙坝镇、豆沙镇。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 (略) 14.243公里。其中:盐津县豆沙镇林家渡至 (略) 建设项目采用沥 (略) 面, (略) 线采用水 (略) 面。明细如下: 盐津县庙坝镇高坎村狗钻洞至坪 (略) 硬化项目6.865公里;盐津县豆沙镇林家渡至 (略) 建设项目2.288公里;盐津县豆沙镇石门村牛栏沟至瓦场影 (略) 硬化项目5.09公里。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估算总投资:1103.*元。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六、建设工期
5个月(2023年12月至2024年5月)。
七、项目责任单位
盐津县交通运输局。
八、招标方式及范围
请项目单位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做好建设过程中的招投标工作;并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发改投资〔2021〕1813号),所有依法必须招标的投资项目,其招标采购活动全部 (略) ,实行透明化管理、阳光交易。
接文后,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抓紧开展项目前期相关工作,并按基本建设程序报批,进一步落实建设资金,确保建设项目按时启动建设。
此复
盐津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