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名县成营、窦营、谷营村整体改造续建项目设计 已由大名县行政审批局以大发改(2024)838号批准,招标人为大名县城 (略) ,项目业主为大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项目概况: 项目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00㎡,拟建设3栋18层住宅、2栋16层住宅、1栋3层幼儿园、1栋1层垃圾转运站、地下车库。总建筑面积*.59㎡,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58㎡,包括住宅建筑面积*.07㎡,幼儿园3504.93㎡,垃圾转运站64㎡,其他(车库口及人防口)248.58㎡等;地下建筑面积约*.01㎡。基础配套设 (略) 、广场,围墙,绿化及景观,管网等。 设计服务期限:60日历天内; 建设地点:大名县县城。
- 2.2 招标范围: 为本项目的全部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全部设计工作和与其相关的服务,施工图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3、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 3.1.1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 3.1.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资格
- 3.1.3 信誉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①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②被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 (略) 场主体严重失信(“黑名单”)单位的(如移除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 3.1.4 其他要求:(注:本次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本项目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及方式:魏华*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文件的获取
-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8-31 00:00:00至2024-09-05 23:59:59,登录 (略)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技术资料押金0元, 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
6、投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9-26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 (略) 、 (略) 、大名县公共 (略) 上发布。
8、其他公示内容
特别说明:本次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9、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异议接收: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招标人:大名县城 (略) ;联系人:贾永刚; 电话:0310-* ;代理机构:河北明真 (略) ;联系人:魏华 ;电话:0310-*
10、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大名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310-*
电子邮箱:*@*63.com
11、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略) 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
大名县成营、窦营、谷营村整体改造续建项目设计 | 投标人/供应商 | 800 |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大名县城 (略)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明真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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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大名县县城 | 地址: | (略) 丛台区文新大厦2203室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贾永刚 | 联系人: | 魏华 |
电话: | 0310-*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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