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受理 * 江 (略) 新建门诊综合楼及地 (略)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 日- * 日( * 个工作日)。
电话: ***
通讯地址: (略) 省 * 江市长虹北路7--1号(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拟受理日期 |
1 | * 江 (略) 新建门诊综合楼及地 (略) 项目 | * 江市塔岭南路 * 号 | * 江 (略) | (略) 景 (略) | ***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 (略) 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