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
报来由广西博环 (略) 编制的《年产30万吨生活用纸及后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及相关材料收悉,该项目在我局网站的环评审批前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第三方评估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 (略) 对项目《报告书》的技术评估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年产30万吨生活用纸及后加工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二)项目代码:2310-*-04-01-*。
(三)项目地址:南宁六景工业园区景春路7号(详见《报告书》附图1)。
(四)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工程总投资*.3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2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27%。
(五)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详见《报告书》)
项目位于 (略) 厂区内,厂区总用地面积约为219.12hm2(折合3286.79亩),本项目占地面积为9hm2,拟拆除部分现有建筑进行建设,未新增厂区用地。项目分两期实施,其中一期建设4条生活用纸生产线,生产高档生活用纸15万吨/年,其中2.5万吨产能为高档本色生活用纸,其余为高档漂白生活用纸;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后加工设施、仓储及其他生产辅助设施( 1#生活用纸车间、1#后加工车间及成品中间仓库、备件库)等。二期生产高档生活用纸15万吨/年,其中2.5万吨产能为高档本色生活用纸,其余为高档漂白生活用纸。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后加工设施、仓储及其他生产辅助设施(2#生活用纸及后加工车间、2#成品库)等。一期、二期环保工程和热电能源等依托现有南宁太阳“林浆纸一体化”产业园区内已建设施。
二、项目符合《南宁六景工业园区“一区三园”总体规划》(横政函〔2022〕130号) 、《南宁六景工业园区六景产业园片区总体规划 (2020-2035年) 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南环函﹝2022﹞152号) 、《造纸工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广西西江经济带水环境保护规划(2016-2030)》的相关环保要求,符合《 (略) 人民政府关于“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南府发〔2021〕8号)、《 (略) 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 (试行) 》(南环字〔2021〕49号)中的相关要求。
三、项目在认真落实《报告书》要求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环境管理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落实林浆纸项目(桂环审〔2023〕376号)的跟踪监测要求,确保区域水环境生态质量安全得到保障前提下,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建设项目可行。
四、 (略) 人民政府按照南宁六景工业园区景州片区总排口尾水排放管控的承诺函,在项目完成跟踪监测前,采取有效措施(包含但不限于压减园区污水处理厂COD和氨氮等主要污染物总量),协调完成污染物排放量的调剂工作,确保区域水生态环境质量安全得到保障。若完成跟踪监测前,项目一期投产且未能完成污染物排放量调剂的,你单位要采取控制产能或提高废水回用等措施,将外排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林浆纸一期项目环评审批容量范围内。
五、项目产生实际污染物排放之前,应按照国家排污许可有关管理规定要求申请排污许可证(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项目)。
六、项目开工建设前,你单位仍要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报建手续。
七、项目生产时,你单位须按《报告书》所列的环境监测方案实施监测,并按国家有关要求公开监测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监测结果定期上报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八、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主体工程和环保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当按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九、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报告书》中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承诺, (略) 生态环境局进行事中事后的监管管理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
十、如项目自《报告书》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略) 行政审批局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