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 (略) (以下简称”债务人”或者”福林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略) (略) 于2020年9月15日作出(2020)川15破申5号《民事裁定书》受理了宜宾 (略) 破产清算一案。于2020年10月28日作出(2020)川15破3号决定书指定 (略) 为破产管理人。管理人将于2023年12月1日10时至2023年12月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对债务人财产(处置单位:宜宾 (略) 管理人,监督单位: (略) (略) ,网址:http://**)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宜宾市福林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花千谷”项目苗木15050株, (略) 南溪区石鼓乡金山四社。起拍价: 4,613,320.00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30,000元及其整数 。
特别提示:
1.本次拍卖是经债权人会议授权进行的拍卖, (略) 苗木,起拍价仅为 (略) 场价。
2. 因福林公司“花千谷”项 (略) 南溪区石鼓乡金山四社,所涉及当地的债权债务众多,其中包括苗木所涉及的流转费、民工工资、土地复耕费等。已产生的费用,民工工资2,771,396.50元,土地流转费4,608,396.00元,复耕费2,400,000元,合计9,779,792.5元。有意向竞买者报名前需要将该笔费用预交到指定账户(开户名:宜宾 (略) 开户行:中国 (略) 宜宾分行 账号:* )
3. 买受人在竞买后需自行处置搬离标的物,所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二、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在参加竞买前需自行前往相关部门咨询过户所需条件,因不符合竞买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 )。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 (略) 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3年11月24日10时起至2023年12月1日10时止(节假日、周末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自行前往看样。(咨询电话:*)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未达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参加竞拍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拍卖成交确认书后十五日买受人自行处置搬离标的物,所有涉及的税费及其他费用由买受人负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与管理人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需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注册账号并实名认证(已注册账号的需通过实名认证)。拍卖竞价前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锁定意向竞买人账户内的相应资金作为应缴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竟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成交后五日内缴入指定账户(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
十一、依照《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宜宾 (略) 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