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秦皇岛 (略) 回收处理再利用风力发电机组报废叶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做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申请听证的权利。
电话:0335-* 通讯地址:卢龙县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承诺文件 |
1 | 秦皇岛 (略) 回收处理再利用风力发电机组报废叶片项目 | 河 (略) 卢龙县卢龙经济开发区县城工业园区永和大街3号 | 秦皇岛 (略) | 河北程睿 (略) | 秦皇岛 (略) 回收处理再利用风力发电机组报废叶片项目,项目位于卢龙经济开发区县城工业园区永和大街3号,厂区中心坐标为东经118°54′47.189″,北纬39°54′16.267″。 东侧为卢龙安基 (略) ,南侧为秦 (略) ,西侧为秦皇 (略) ,北侧为永和大街。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建设内容:租用秦 (略) 闲置厂房2050平方米,主要购置大型切割机、小型切割机、角磨机、电焊机、手电钻等,年生产活动板房9000吨,长条椅2000吨,围栏1000吨。 | 废气:本项目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切割粉尘通过湿法切割抑尘,打磨粉尘、打孔、开槽粉尘和焊接粉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在车间无组织排放,无组织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相关排放限值(厂界最高浓度为1.0mg/m3),同时满足《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执行钢铁等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特别要求的通知》([2021]-10)的要求:不超过0.3mg/m3。废水:项目湿法加工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略) 排至卢龙县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标准和卢龙县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COD≤400mg/L,BOD5≤300,*≤35mg/L,SS≤180mg/L)。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噪声:本项目运营期间噪声主要为切割机、角磨机、电焊机、手电钻、电扳手、CNC数控加工中心、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和泵类等设备,均为室内声源,噪声源强约为70~90dB(A)。通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进行降噪处理,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区标准。固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叶片废边角料、废焊丝、焊渣、收尘灰、沉淀池沉渣、废金属屑、五金件不合格品、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切削液、职工生活垃圾。叶片废边角料、废焊丝、焊渣、收尘灰、沉淀池沉渣、废金属屑、五金件不合格品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切削液暂存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无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