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3月4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4日-2024年3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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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宜宾安 (略) 汽车维修厂房建设项目 | (略) 翠屏区红坝路以北五粮液产业园区内 | 宜宾安 (略) | 四川 (略) | 本项目占地面积15581.49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11534.8平方米,以完善五粮液产业园区内安吉物流园配套服务设施建设为基础,建设乘用车、商用车、客车、特种车辆维修、检测工间、钣喷工间、喷涂等配套设施,建立配套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和维护保养站,为新能源汽车提供配套服务;并配套办公、仓储等附属设施;厂区内地面根据不同需求进行分区防渗,排水实行雨污分流。 | 一、施工周期 ①废水: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自建预处理池收集后, (略) 政污水管网;施工废水全部进入临时沉淀池(容积约5m3),沉淀后回用或用于工地降尘,不外排。 ②废气: 扬尘防治加强洒水频次;建筑材料禁止露天堆放和大风天气时禁止搅拌作业。对项目毗邻学校和居民位置采取配置工地扬尘防护网、设置围挡;施工期严格落实“六不准”、“六必须”规定。 ③噪声: 主要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保养和维护;文明施工。施工场地周围修建围护墙,项目毗邻居民位置加设隔声屏障;合理布局;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④固废: 废弃钢筋等金属制品、部分塑料制品、木材、油漆桶、涂料桶等可以回收利用,其他建筑固废由施工单位 (略) 政规划的建筑渣场统一处理;生活垃圾经过袋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二、运营期 ①废水: 洗车废水和地面清洗废水经厂房修建的隔油沉淀池沉淀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 ②废气: 钣金维修过程中切割工序和焊接工序产生的烟尘经固定焊烟净化器处理后与经中央集尘装置(布袋除尘)处理后的打磨废气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腻子刮涂、调漆、喷涂、烘干废气和危废暂存间废气经负压收集后引至“滤棉(2层)+滤袋(1层)+废气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 ③噪声: 项目主要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建筑隔声和距离衰减等措施减小噪声的影响。 ④固废: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包装材料、废汽车零部件、废轮胎、废砂纸等,分类收集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建筑面积20m2)后定期交物资回收单位处理。焊接烟尘经收集后由焊条供应商回收;打磨工序收集净化装置的粉尘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油、废油桶、含油手套抹布手套、废油漆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建筑面积40m2),定期委托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