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发改行审〔2024〕77号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娄底职业技术学院医学校区文化广场西面围墙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娄底 (略) :
你单位报来《关于审批娄底 (略) 医学校区文化广场西面围墙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收悉。根据《 (略) 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及管理办法》和《 (略) 投资项目审批简化环节优化流程试行办法》(娄政办发〔2017〕43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娄底 (略) 医学校区文化广场西面围墙建设工程。
二、项目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位于娄底 (略) 医学校区;建设规模为在医学校区文化广场西面新建三段围墙,分别从金泰花园小区围墙处至居民新建杂屋房西端处、居民新建杂屋房西端处至北端处、文化广场北面原有东西方向通透式围墙延伸至临街人行道处,共计长度175.00m;基础采用平均深度5m的钢筋混凝土砼扶壁式挡土墙,墙身为2.4m高,厚200mm的双面粉刷钢筋混凝土实体围墙140m长,通透式铁艺围墙35m长,围墙柱为钢筋混凝土柱。
三、项目单位(法人):娄底 (略) 。
四、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本项目估算总投资*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元,预备费*元;建设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
五、项目建筑、电气、暖通等,要按国家有关节能法律法规及节能审查要求,在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完善。请根据有关规定及本批复要求,严格按限额设计原则抓紧组织开展项目初步设计,并报我委审批工程建设总投资概算。
六、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购置、安装等,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委托相应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招标事项核准意见附后。
七、本项目建设期限2024年8月至2024年10月。请切实加强项目工期管理,确保项目按期按质竣工投用。如不能按期按质竣工投用,须在工期届满后一个月内向我委做出书面说明,并提出整改措施。
八、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得搭车建设或变相建设办公用房等楼堂馆所,不得改变业务技术用房用途,不得搞任何形式集资或摊派,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严禁挪用各类专项资金。
九、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湖南省投资 (略) ”“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系统”,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按季报送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按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十、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两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届满一个月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8月6日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建设项目名称:娄底 (略) 医学校区文化广场西面围墙建设工程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招标公告发布、中标 候选人公示媒介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勘察 | ||||||||
设计 | 核准 | |||||||
施工 | 核准 | |||||||
监理 | 核准 | |||||||
设备 | 核准 | |||||||
材料 | ||||||||
其他 | ||||||||
核准意见说明: 一、本项目估算总投资195.*元,其中:设计2.*元、监理2.*元、施工162.*元、设备*元。 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单位必须报我委重新核准招标事项;(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元人民币及以上;(二)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元人民币及以上;(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元人民币及以上;(四)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一)、(二)、(三)款规定标准的。 2024年8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