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11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要求,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314-* 传真:0314-* 通讯地址:围场县围场 (略) 行政服务中心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址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基本情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示日期 |
1 | 清洁能源利用项目 |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广发永乡大杖子村(东经 117 度 51 分 27.09 秒,北纬 42 度 3 分50.85秒) |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长 (略) | 中环嘉润 (略) |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 清洁能源利用项目 | 项目代码 | 2210-*-89-02-*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张振林 | 联系方式 | ***** | 建设地点 | 围场县广发永乡大杖子村 | 地理坐标 | (东经117度51分27.09秒,北纬42度3分50.85秒) | 国民经济行业类别 | 热力生产和供应D4430 | 建设项目行业类别 | 四十一、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91、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包括建设单位自建自用的供热工程)——天然气锅炉总容量1吨/小时(0.7兆瓦)以上的 | 建设性质 | □新建(迁建) R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 |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 |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 围审批备字〔2022〕170号 | 总投资(万元) | 4000 | 环保投资(万元) | 2700 | 环保投资占比(%) | 67.5 | 施工工期 | 2个月 | 是否开工建设 | □否 R是9.5日我单位对该项目进行首次现场踏勘,发现沼气锅炉已到货;沼气连接管道未敷设,锅炉房尚未建设,其余辅助设施尚未安装完成。 | 用地(用海) 面积(m2) | 7200 |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中专项评价设置要求: 建设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需要深入论证的,应按照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技术导则开展专项评价工作。根据建设项目排污情况及所涉环境敏感程度,确定专项评价的类别。大气、地表水、环境风险、生态和海洋专项评价具体设置原则见下表。土壤、声环境不开展专项评价。地下水原则上不开展专项评价,涉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的开展地下水专项评价工作。 表1-1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 专项评价的类别 | 设置原则 | 大气 | 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的建设项目 | 地表水 | 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外); 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 | 环境风险 | 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3的建设项目 | 生态 | 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 | 海洋 | 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 |
根据建设项目排污情况及所涉环境敏感程度,本项目不涉及专项评价。 | 规划情况 | 无 |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 | 无 |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 无 |
| 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要素 | 排放口(编号、 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大气环境 | 沼气锅炉烟气排放口 | P1 | 烟尘 SO2 NOX 烟气黑度 | 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处理后经1套高25m的排气筒排放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161-2020)表1燃气锅炉标准要求 | 沼气火炬燃烧 | 无组织 | 烟尘 SO2 NOX | 沼气室外火炬燃烧 | 《大气污染物排放综合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 沼液暂存池 | 氨气、硫化氢、臭气 | 池体顶部有专门的封闭设施和除臭装备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要求 | 地表水环境 | 锅炉软水制备排水、锅炉定期排水 | SS | 泼洒抑尘 | 不外排 | 沼气脱水 | COD、BOD5、氨氮 | 返回污水处理循环,不外排 | 不外排 | 固液分离罐和沼液暂存罐定期清洗废水 | 返回污水处理循环,不外排 | 不外排 | 地下水环境 | 沼液 | / | 沼液根据编制的《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长 (略) 马铃薯淀粉加工废水发酵沼液还田利用方案》中沼液还田施用计划及方案施用于企业流转农田 | 不外排 | 声环境 | 锅炉、抽气鼓风机、加压鼓风机、锅炉鼓风机等 | Leq(A) | 选择低噪设备、安装减振基础,厂房隔声等措施 | 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排放标准要求 | 电磁辐射 | / | / | / | / | 固体废物 | 沼气脱硫系统产生的废硫化剂、单质硫集中收集后外售处理;三级沉淀池沉淀泥沙定期收集晾干后分散撒于农田中;固液分离罐、沼液暂存池定期清理沼渣作为固体有机肥还田或者进入生物质锅炉中做燃料焚烧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 本项目利用现有厂区新建锅炉房,应进行防渗处理,对沼气脱硫系统、循环水池做一般防渗用30cm三合土铺底,再在上层用15~20cm的水泥混凝土浇底,四周壁用砖砌再用抗渗混凝土浇筑,混凝土的抗渗等级不应低于P8,使渗透系数低于1×10-7cm/s。防渗性能应与1.5m厚粘土层等效。 | 生态保护措施 | / | 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 1、配备应急供电系统、配备消防器材、设置防火标志。 2、储备应急物资沙包、泥袋、防护服、防毒面具等;设计消防系统,配备干粉灭火器和泡沫灭火器等灭火装置;119火警电话、120急救电话及应急通讯装置。 3、制定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应急救援技术人员,对职工风险意识、安全意识及一般应急措施的培训等。 | 其他环境 管理要求 | 1、排污口规范化管理 企业污染物排放口标志,应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1-1995)及《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储存(处置)场》(*.2-1995)的规定,设置环保部统一制作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如图所示。 图5-1排放口(源)环保提示图形标志 图5-2排放口(源)环保警示图形标志 2、排污口建档管理 (1)要求使用生态环境部统一印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规范化排污口标志登记证》,并按要求填写有关内容; (2)根据排污口管理档案内容要求,项目建成后,应将主要污染物种类、数量、浓度、排放去向、达标情况及设施运行情况记录于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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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 (略) 报告表10.3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