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4-04-24
柘 (略) ( (略) -东源大道)道路工程 | |||
(略) 柘荣县起点始于东源大道,终点 (略) | 7574 | ||
柘 (略) (略) | 林超 | ||
1706.07 | 2 | ||
2024-12-02 | |||
新建 | |||
(略) ( (略) ~东源大道)道路总长352.38米,道路红线宽度24米,道 (略) 支路,设计时速为20千米/小时,配套交通工程、桥涵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等附属工程 | |||
其他措施: 1、洒水抑尘措施 施工现场应设专人负责保洁工作,及时洒水抑尘。每个施工段安排人员、车辆定时对施工场地作业面、道路洒水增湿,洒水次数根据天气情况而定。 2、运输和燃料要求 运输垃圾、渣土、砂石的车辆去的“准运证”实行密闭式运输;车辆驶离施工现场时,进行冲洗,不 (略) ,不得沿途泄露、遗撒。运输车辆和各类燃油施工机械应优先使用低硫汽油或低硫柴油,机动车辆排放的尾气满足标准要求。 | |||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控制施工基地生活污水排放 施工基地设置小水污水处理站,使污水处理达标后排放。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控制砂、石料清洗和车辆清洁废水排放 砂、石料清洗和车辆清洁废水表观为浑浊、泥沙含量较大,施工基地生产区分别设置该类废水处理站,沉淀处理后排放,鉴于水上混凝土工厂船面较小,不便于设置沉淀池,由岸上混凝土工厂供应清洁砂、石料。 | |||
环保措施: 施工基地生活垃圾在施工场地指定位置集中收集堆放,由施工方或当地环卫部门及时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理,严禁发生将其倾倒水体的行为。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工地剩余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理干净。 | |||
有环保措施: 1、在进场施工十五日前向工程所在地保护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期限和使用的主要机具、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等情况。2、施工基地设置2~3m围挡,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运输渣土、运输建筑材料和进行土方挖掘的车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施工作业。3、中午和夜间按时停止作业,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因特殊需要昼夜连续作业的,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 |||
有环保措施: 1、严格控制施工临时用地。工程材料、机械定置堆放,运输车 (略) 线行驶,将其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2、加强施工管理,做到文明施工。工程弃土应按指定地点堆放,并采取植被措施,以防水土流失,加强施工船只、施工机械的养护,减少滴漏油现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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