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年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万年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招标人为万年县特色资源产业发展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万年县境内 。
2.2 招标规模:招标要约价为(略).5元,(投标人报价必须响应招标要约价,高于或低于招标要约价的,为无效投标)。
2.3 计划工期(完工时间):180天。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内涵盖的所有工作内容。
2.5 标段划分:1个施工标段。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及以上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同时具备自然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资质类别:施工,资质等级:(略)级及以上;省级环境保护产业协会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能力评价证书,评价范围:生态修复、证书等级二级及以上;
(2)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 项目负责人为二级建造师同时具备水工环高级职称,技术负责人为注册岩土工程师,项目班子必须配备具有执业证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5)项目负责人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出具劳动主管部门已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劳动主管部门未实行备 (略) ,应提供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必须是在社保部门数据库中调取的近6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并经社保部门盖章确认,事业单位性质的投标人可以出具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证明替代。
(6)施工员、资料员、安全员、质检员应具有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
(7)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本项目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出席开标会;
注:3.1资格要求的条件在开标现场需提供原件备查,如发现提供的资质存在虚假情况,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08日09时00分,开标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略) (略) 万年中心。
5.2 施工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为本项目拟投入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拟投入项目负责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供现场查验。
6. 有关说明
6.1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万年县公共 (略) (http://**)上发布。
6.2 本项目招标要约价为(略).5元。
6.3开标程序:
6.3.1、企业代表提前二十分钟在一楼候场。招标代理机构或建设单位根据投标单位签到先后顺序为企业编号,此编号为该企业在本项目中的唯一编号(即球号);
6.3.2、当现场投标单位大于30家时,随机摇取30家备选投标人,仅限摇取一次(递交材料的企业少于30家时,所有企业直接成为备选投标人)。
6.3.3、从备选投标人中,随机抽取15家投标人后进入开标室。开启15家投标人送审资料,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审查结束后,如有未通过审查的企业,从备选投标人中随机补录对应数量的投标人(补录仅限一次,补录等待时间为10分钟,未到场备选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补入完成后,其余企业退场。审查补录投标人送审资料;
6.3.4、所有合格备选投标人对应球号入机待摇,从所有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一名中标候选人。
6.3.5、当现场投标单位小于或等于15家、大于或等于3家时,从所有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一名中标候选人。开标结束,所有投标人退场。
7.特别注意事项
中标人不得将项目转包给第三方,也不得将项目违法分包给个人或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
本工程涉及到5个实施地点(苏桥乡塘畔上葛家废弃山01号,青云镇荷塘村废弃矿山01号,汪家乡岩山村废弃矿山02号、03号,齐埠乡星明村废弃矿山03号)。其中:青云镇荷塘村废弃矿山01号、汪家乡岩山村废弃矿山02号、汪家乡岩山村废弃矿山03号等3个实施地点因现场为破碎站用地或砂石堆放场地,清场存在一定难度。如后续采取转型利用方式进行修复导致出现重大变更时,则中标人须自愿放弃该3个实施地点的工作量,并自愿同意核减施工合同相应的工程款。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万年县公共 (略) (http://**)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万年县特色资源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万昌大道与建德大街交叉口西北角
联系人及电话:张先生(略)、涂先生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联系人及电话: 彭先生 (略)
附件一:
报价承诺函
(招标单位):
1、投标总报价:根据已收到的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仔细研究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愿以人民币(大写):(小写): 的投标总报价,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本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
2、我单位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消投标文件。
3、如我方中标,下列承诺有效: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按中标价与你方签订合同,如有违约,你方有权中止我方中标并选择其他中标单位。
(2)发包公告和本承诺函及中标通知书为施工合同的组成内容,在施工中忠实履行合同。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3)除合同约定可调整的内容外,结算时不作调整。
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准确和有效。
投标单位:(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地 址:
电 话:
邮政编码: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