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伟业供汽(热)工程及环保技术升级改造项目(一期)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
2024年5月28日,我单位组织召开了“莱芜伟业供汽(热)工程及环保技术升级改造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参会人员有建设单位-莱芜 (略) ,验收监测单位-山东 (略) ,会议邀请了2位行业专家(名单附后)。根据《莱芜伟业供汽(热)工程及环保技术升级改造项目(一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地点: (略) 莱芜区高庄街道办事处城南工业园内。
建设单位:莱芜 (略)
项目性质:技改
建设内容:新建5247平方米的生产车间,改造淘汰落后设备并新购置安全环保的颚式破碎机、锤式破碎机等共计23台(套),同时加强 (略) 硬化并配套建设喷淋抑尘设施、车辆冲洗装置等,完善收尘、除尘措施,粉煤灰暂时 (略) 抑尘。
(二)验收范围
由于 (略) 场原因,对《莱芜伟业供汽(热)工程及环保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的建设内容进行分期建设。
一期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新建5247平方米的生产车间,改造淘汰落后设备并新购置安全环保的颚式破碎机、锤式破碎机等共计23台(套),同时加强 (略) 硬化并配套建设喷淋抑尘设施、车辆冲洗装置等,完善收尘、除尘措施,粉煤灰暂时 (略) 抑尘;二期工程计划建设原材料仓库,并更新剩余设备。本次验收为一期工程内容。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主要变更情况如下:原环评中石灰石上料、破碎、筛选、磨粉废气和原砂上料、破碎工序废气收集后经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1#排气筒排放,实际建设中由于车间规划和风机风量设计原因石灰石上料、破碎、筛选、磨粉废气收集后经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DA001排气筒排放,原砂上料、破碎工序废气收集后经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DA002排气筒排放;原环评中计划将原有燃煤锅炉改造为燃气锅炉,现企业出于经济和环保考虑决定不再上燃气锅炉,改为使用电厂蒸汽进行蒸养。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项目未建设燃气锅炉减少了项目污染物排放,不属于重大变更;项目上料、破碎、筛选、磨粉废气排气筒不属于主要排放口,而且污染物种类和数量未增加,因此排气筒数量变更不属于重大变更。综上所述项目的变更情况不属于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包括项目废气主要上料、破碎、筛分、进出料、雷蒙磨粉尘及搅拌粉尘,车辆运输粉尘、卸料粉尘、物料输送粉尘、原料入仓粉尘。
有组织废气主要为石灰石上料、破碎、筛选废气、石灰石雷蒙磨产生废气,原砂上料、破碎废气,搅拌废气。石灰石上料、破碎、筛选、雷蒙磨废气经集气罩、密闭收集后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原砂上料、破碎废气经集气罩、密闭收集后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制砖搅拌废气经集气罩、密闭收集后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经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车辆运输粉尘、卸料粉尘、物料输送粉尘、原料入仓粉尘为无组织废气。项目通过新建车间、原料库密闭存放减少原料存放粉尘产生; (略) 硬化、洒水降尘降低车辆运输粉尘;通过喷雾除尘减少卸料粉尘;通过对输送工序密闭减少物料输送粉尘和原料入仓粉尘。
(二)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洗车用水和喷淋抑尘用水。
本项目不新增职工,无新增生活污水。喷淋抑尘用水全部损耗,洗车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因此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噪声,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加强设备维护保障正常运转,降低噪声影响。
(四)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物包括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和废布袋,均为一般固体废物。
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全部回用于生产;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定期更换下来的废布袋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桶。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监测期间生产工况
根据《莱芜伟业供汽(热)工程及环保技术升级改造项目(一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可知,监测期间企业设备正常运行,工况稳定。
(二)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石灰石破碎粉尘排气筒(DA001)颗粒物的最大排放浓度为7.6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3.75×10-2kg/h,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2373-2018)表2重点控制区标准,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标准要求。该项目制砂废气排气筒(DA002)颗粒物的最大排放浓度为6.9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2.78×10-2kg/h,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重点控制区标准,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标准要求。该项目搅拌废气排气筒(DA003)颗粒物的最大排放浓度为6.7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2.10×10-2kg/h,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2373-2018)表2重点控制区标准,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标准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厂界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320mg/m3,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3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要求。
2、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昼间噪声值范围为54.2dB(A)~57.1dB(A),夜间噪声值范围为40.1dB(A)~47.4dB(A),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项目固体废物包括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和废布袋,均为一般固体废物。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全部回用于生产;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定期更换下来的废布袋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
(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本项目环评批复未要求污染物排放总量,验收监测期间,按照本项目废气中颗粒物最大排放速率计算排放总量为0.62t/a。
(六)排污许可证申请情况
企业于2023年1月3日申请了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04T001U。对于本次技改项目,进行了排污许可的变更。
五、验收结论
根据《莱芜伟业供汽(热)工程及环保技术升级改造项目(一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报告表》,本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批复中的各项环保要求,主要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七、后续要求
1.建议尽快完成二期项目建设,主要是原料仓库的建设及剩余设备的购置,二期工程完成后及时进行项目整体验收。
2.加强公司各项治理设施的日常运行管理,确保设备运行正常、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尽快完成企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的编制及备案工作,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加强员工应急处理能力及环保意识。
3.完善并落实环境监测计划,对不具备自行监测能力的内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按计划开展日常监测工作;按照《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要求进行环境信息公开。
4、验收合格后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 (略) 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依法向社会公开,向生态环境部门报送项目竣工验收材料。
公示时间为2024年6月3日至7月1日。
建设单位:莱芜 (略)
联系人:窦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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