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章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食堂地 (略) 宜章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内,场地南侧为田径场跑道,北侧为学生宿舍、西侧为教师宿舍。经核实,该宗地目前已变更为科教用地,地块2012年至2020年一直为原学校食堂,此次为重建。
2016年12月环保部发布《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42号令)明确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已收回土地使用权的,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用地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灯管公共设施用地的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需开展土壤环境初步调查活动,以及对按照国家技术规范确认超过有关土壤环境标准的疑似污染地块,开展详细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及其效果评估等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应当报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由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评审。因地块现作为商住用地,为确保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符合标准要求,保障人群健康,预防污染事故发生,临武县自然资源局、 (略) 生态环境局临武分局要求此地块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并备案,待备案后再进入土地开发利用程序。
本次初步调查得出如下结论:
宜章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食堂地块场地位于宜章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内,地块北面、西面、南面均为教学楼及宿舍,东面为学校操场,地块中心坐标为112.*,25.*,地块总占地面积2213.81平方米。地块2012年前为农用地,2012年至今一直为学校,原为学校旧食堂,此次为重建,目前该地块已完成施工。经场地调查的历史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判断地块内及周边区域均无可能对土壤造成污染的污染源,判断本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