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县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和低收入农户就业精准帮扶工作,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略) 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实施意见的通知》(丽政办发〔2017〕118号)、 《 (略) 人力资源和 (略) (略) (略) 关于印发 < (略) 公益性就业岗位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丽人社〔2013〕0229号)、《关于申报景宁畲族自治县2019年度村(社区)公益性岗位及上年度岗位补贴的通知》(景人社〔2019〕70号)以及《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 (略) 26县就业创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浙人社发〔2022〕46号),经乡镇(街道)申报岗位、人员,县 (略) 审核,拟确认通过以下1位村(社区)公益性岗位人员,现予以公示。请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县的村(社区)公益性岗位工作进行监督,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向人力社保部门或乡镇(街道)反映,联系电话:0578-*。 | ||||||||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 (略) 2025年1月8日 | ||||||||
序号 | 街道(乡镇) | 村(社区) | 岗位类别 | 岗位名称 | 申请人员 | 身份证号码 | 性别 | 是否符合公益性岗位要求 |
1 | 梧桐乡 | 金林村 | 兼职 | 环境维护岗 | 蓝云环 | ********3 | 男 | 低收入农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