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德冠华 (略) 年产3000万件新能源汽车电池及高铁电池配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对广德冠华 (略) 年产*件新能源汽车电池及高铁电池配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件新能源汽车电池及高铁电池配件项目
建设单位:广德冠华 (略)
行业类别:C3360 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 (略) (略) 广德经济开发区电镀产业园
建设内容:本项目租赁 (略) 车间,租赁面积为2522m2,建设2条龙门镀锡生产线、1条环形镀镍生产线、1条连续镀镍生产线,同时购置相关环保处理设备,达成年产*件新能源汽车电池及高铁电池配件的生产能力。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及减缓措施
(1)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等。
生产废水经过车间内配置的相应生产废水收集槽分类收集后,由泵抽送汇入广德经济开发区电镀产业园污水各支管、干管,最后进入安徽 (略) 内的相应的废水收集池中,广德经济开发区电镀产业园污水干管均架空设置。污水经分类处理后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新建企业水污染排放 (略) 第二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标准后, (略) 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达到《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无量溪河。
生活污水依托出租方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开发 (略) (略) 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尾水排入无量溪河。因此本项目对项目区地表水不会产生较大影响。
(2)废气
连续镀镍生产线产生的酸性废气(氮氧化物、氯化氢),采用生产线密闭的方式收集,收集后经碱液喷淋塔处理后,尾气经1根25m高的排气筒排放(DA001);
环形镀镍生产线产生的酸性废气(硫酸雾、氮氧化物、氯化氢),在各产污槽体采用侧吸+顶吸的方式收集,收集后经碱液喷淋塔处理后,尾气经1根25m高的排气筒排放(DA002);
龙门镀锡生产线产生的酸性废气(硫酸雾、氯化氢),在各产污槽体采用侧吸+顶吸的方式收集,收集后经碱液喷淋塔处理后,尾气经1根25m高的排气筒排放(DA003)。
有组织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及基准排气量下排放浓度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中标准限值;无组织组织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排放限值。
(3)固废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未沾染化学品的废包装材料 (略) 处理,纯水制备废活性炭、废RO反渗 (略) 进行更换并回收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危险废物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固体废弃物的处理处置,首先应本着“资源化” (略) ,尽量实现废弃物的综合利用。
(4)噪声
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来源于镀镍、镀锡生产线、纯水机、冷水机、鼓风机、环保装置风机及其它配套设施等设备,噪声声级范围为70~95dB(A)。经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后,可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通过调查、分析和综合评价后认为:广德冠华 (略) 年产*件新能源汽车电池及高铁电池配件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广德经济开发区产业定位,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良好,无制约项目建设的重大环境因素,在严格执行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前提下,可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总体上对区域环境影响不大,风险水平可以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因此,在本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在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本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各种污染物排放达到本报告书确定的排污水平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略) (略) 站查阅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如需要查阅纸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或需索取该项目补充信息的公众,可与联系人联系。
建设单位:广德冠华 (略)
联系人:王总
电话:0572-*
联系地址: (略) (略) 广德经济开发 (略)
评价单位:安徽伊尔思 (略)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551-*
联系地址: (略) 高新区创新大道2800号创新产业园二期G2-801室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状况及反应;公众了解建设项目情况后,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公众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填写建设项目公众意见表(见附件),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电子邮件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并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起止时间:2024年9月4日至2024年9月18日(10个工作日)。
本项目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
广德冠华 (略)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