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 (略) 养殖场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对河 (略) 养殖场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河 (略) 养殖场扩建项目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单位:河 (略) 养殖场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略) 西平县谭店乡潘庄村
建设内容:项目建设用地55亩,新建育肥牛舍12000平方米;新建有机肥加工厂仓库3000平方米;新建饲料加工车间3000平方米;有机肥加工设备;饲料加工设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建设规模:年出栏肉牛8000头。主要工艺设备:牛舍自动饮水系统一套;精饲料粉碎混合设备一套;畜禽粪便翻抛机一套;滚筒筛分机一台;有机肥制粒机一台;粪污干湿分离机一台。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河 (略)
通讯地址: (略) 西平县谭店乡潘庄村
联系电话:*
联系人:张工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下载见附件或以下链接:http://**_*.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发表对“河 (略) 养殖场扩建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本次征求意见期限为信息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将把公众意见和建议汇总在《河 (略) 养殖场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中,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有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等反映。
信息公示单位:河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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