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25日, (略) 组织召开了《 (略) 打火机生产制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会议,审查方式为专家现场检查+出具函审意见,验收小组由验收单位及报告编制单位( (略) )、环境监测单位(贵州*洲 (略) )及特邀3名专家(付向阳、马福波、龙来早)组成。验收小组现场查看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情况。
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15日至7月14日。公示期间,本项目相关单位将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对公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项目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依据之一。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岑巩县开发区大坪后坡,项目占地面积65413.38m2,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0.2万元,新建打火机生产项目,年产打火机3亿支(砂轮打火机1.5亿支、电子打火机1.5亿支)。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14个车间,打火机生产线共30条)、原料仓库、成品仓库、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
二、项目变动情况
根据现场踏勘,对比《 (略) 打火机生产制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岑巩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对《 (略) 打火机生产制造项目》的批复(岑环审〔2018〕5号)”,依据“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项目变动情况如下:
1、办公室、食堂、宿舍主要分布在厂区中间,总建筑面积5000m2变为办公室、食堂主要分布在厂区中间南侧,建筑面积减小,宿舍未建。
2、14个车间,主要分布在厂区中间及东、西、南面,总建筑面积30000m2变为14个车间,主要分布在厂区东、西、南面,总建筑面积减小。
3、原料仓库建筑面积50m2变动为建筑面积增大,原料仓库布置由“主要分布在办公楼东面,接近厂区大门出入口”变动为“主要分布在办公楼东北和东南面”。
4、成品仓库总建筑面积由50m2变动为117m2。
5、废气处理由“注塑成型和焊接、印花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14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加气过程中产生的少量*烷气体经带有活性炭的排风机处理排放”变动为“注塑机上方设置集气罩经活性炭处理后经2根15m高排气筒排向高空(每台注塑机配一套集气罩,总计52套集气罩,通过两套活性炭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焊接产生的非*烷总烃少,加强厂内通风。印花设备已拆,使用贴标机,不产生废气。充气车间设置排风扇通风”。
6、危险废物暂存库地面应防渗、大门内侧设截流沟,地面坡向截流沟,截流沟一端建设事故池变动为设置1个危险废物暂存间,地面刷防渗漆,已做防渗处理。
7、项目生产设备增加,但原材料用量及产量未增加。
通过对比得出项目发生的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项目餐饮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与办公日常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进入园区管网。地坪清扫废水与餐饮废水、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管网。
(2)废气
项目有组织废气非*烷总烃经集气罩+活性炭吸附+排气筒处理排放;食堂油烟经集气罩+油烟净化器+排气筒处理排放。项目无组织废气非*烷总烃经排风扇、室内加强通风处理后扩散。
(3)噪声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定期维护,安装减震片;经墙体隔音、距离衰减后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一般固体废物废次品塑料回收至机壳生产工艺,其他原料拆封、成品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后交供应商回收处理;危险废物统一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工况记录
验收监测期间,打火机产量达负荷的75%以上,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基本满足验收监测要求。
2、废水
化粪池排口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动植物油等监测结果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要求。
3、废气
注塑废气2个排气筒排口非*烷总烃监测结果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限值要求。
厂周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非*烷总烃等浓度监测结果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内无组织排放非*烷总烃浓度监测结果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排放限值要求。
食堂油烟排口油烟浓度监测结果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小型规模限值要求。
4、噪声
厂界各监测点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排放限值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阶段性(已建成部分)排放的废气、噪声符合污染排放标准相应限值要求,废水、固体废物处理符合相关要求,对环境影响不大。
六、验收结论
项目环保审批手续齐全,项目阶段性(已建成部分)环保措施/设施基本满足已建主体工程环保要求,基本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基本符合竣工环保验收条件,项目阶段性(已建成部分)自主验收基本合格。
本次公示将验收报告全本、专家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0个工作日。
七、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 (略)
通讯地址:岑巩县开发区大坪后坡
联系人:廖均发
联系电话:*
(2)验收及报告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 (略)
通讯地址:岑巩县开发区大坪后坡
联系人:廖均发
联系电话:*
(3)环境监测单位
单位名称:贵州*洲 (略)
通讯地址: (略) 花溪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小孟工业园金戈路10号迅发烟胶厂7号仓库3楼
联系人:童昕
联系电话:*
(略) 打火机生产制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