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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园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原县园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由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海原县园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海发改发*号文件批
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原县水利水保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2023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及县级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海原县水利水保工
程建设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海原县西安镇任湾村
2.2 项目规模:1土坝工程。维修砌护前坝坡面积7832平方米,砌护型式与现状一致,为干砌块石,厚0.3米。修整下游坝坡(采用植物防护),后坝坡新建排
水沟256米,采用矩形混凝土现浇结构。在左坝肩桩号K0020K0086右坝肩桩号K0391K0451范围内的坝体增设塑性混凝土防渗墙,厚0.6米。2左岸输水建
筑物工程。 输水涵洞清淤91米,并对涵洞内裂缝及伸缩缝处理后进行全断面内衬加固,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厚0.15米。3引水工程。引水渠道清淤880米。维
修加固溢流堰1座,维修养护冲沙闸和进水闸各1座。4机电金属结构和信息自动化。更换进水闸和冲沙闸闸门启闭设备共2台(套),安装大坝水位变形渗
流水雨量监测等设施设备,配套进水闸和冲沙闸闸门自动化监控系统等设施设备。架设低压输电线路0.6公里。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任建造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
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
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14日00时00分至2023年7月21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
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户。
4.2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
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3 其他: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CA 数字证书办理,请咨询西部安全 (略) 。客服电话:* 按 1 号键
咨 询。新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 (略) 。客服电话:*。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 年 8 月 4日 15 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
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网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单位按时登录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准时参加在线
开标活动。
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要求。
6.2 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2%。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
民政府令103号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7.3 本项目不采用采用/不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原县水利水保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海原县黎明路
邮 编:*
联系人:马建博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中 (略)
地 址:建发大阅城中街创意大厦906室
邮 编:*
联系人:詹慧
电 话:*/0951-*
2023年7月14日
海原县园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原县园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由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海原县园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海发改发*号文件批
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原县水利水保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2023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及县级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海原县水利水保工
程建设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海原县西安镇任湾村
2.2 项目规模:1土坝工程。维修砌护前坝坡面积7832平方米,砌护型式与现状一致,为干砌块石,厚0.3米。修整下游坝坡(采用植物防护),后坝坡新建排
水沟256米,采用矩形混凝土现浇结构。在左坝肩桩号K0020K0086右坝肩桩号K0391K0451范围内的坝体增设塑性混凝土防渗墙,厚0.6米。2左岸输水建
筑物工程。 输水涵洞清淤91米,并对涵洞内裂缝及伸缩缝处理后进行全断面内衬加固,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厚0.15米。3引水工程。引水渠道清淤880米。维
修加固溢流堰1座,维修养护冲沙闸和进水闸各1座。4机电金属结构和信息自动化。更换进水闸和冲沙闸闸门启闭设备共2台(套),安装大坝水位变形渗
流水雨量监测等设施设备,配套进水闸和冲沙闸闸门自动化监控系统等设施设备。架设低压输电线路0.6公里。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任建造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
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
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14日00时00分至2023年7月21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
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户。
4.2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
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3 其他: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CA 数字证书办理,请咨询西部安全 (略) 。客服电话:* 按 1 号键
咨 询。新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 (略) 。客服电话:*。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 年 8 月 4日 15 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
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网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单位按时登录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准时参加在线
开标活动。
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要求。
6.2 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2%。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
民政府令103号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7.3 本项目不采用采用/不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原县水利水保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海原县黎明路
邮 编:*
联系人:马建博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中 (略)
地 址:建发大阅城中街创意大厦906室
邮 编:*
联系人:詹慧
电 话:*/0951-*
2023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