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景德镇 (略) 年拆解15000辆报废机动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07月10日-2023年07月11日(2个工作日)。
电话:0798-*
通讯地址: (略) (略) 梧桐大道6 (略) 高新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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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景德镇 (略) 年拆解15000辆报废机动车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略) 昌江区鲇鱼山镇金桥村委会湾头坞村小组36号 |
建设单位 | 景德镇 (略) |
环评机构 | 南昌 (略) |
项目 概况 | 景德镇 (略) 占地面积约20000m2,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危废暂存间、车辆预停棚、车辆预检区、办事大厅、宿舍楼等。项目年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15000辆:其中拆解小型新能源车1500辆/年,小型燃油车7000辆/年(含小型燃气车500辆),大型新能源车500辆/年,大型燃油车5500辆/年,摩托车500辆/年,均为一般性质使用车辆,不接收槽罐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等特殊装备报废车辆。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废油液、废制冷剂回收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烷总烃)通过活性炭吸附+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外排。无组织有机废气通过加强管理及车间内通风处理;钢材、玻璃切割,金属件压块打包产生的无组织颗粒物通过及时清扫处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2排放限值;厂内的无组织排放的有机废气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要求限值。 (2)水环境影响分析 地面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生活污水经国标化粪池处理,2股废水达接管标准后,经过污水管网 (略) (略) 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昌江。 (3)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进行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运营期厂区边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钢铁、有色金属、塑料、玻璃、橡胶以及可利用零件,外售给相关企业作为原料进行再生利用。废气囊、废锂离子电池等由相关单位回收利用,不在厂区进行深度拆解,其他不可利用一般固废(碎玻璃、碎橡胶、废海绵等)以及生活垃圾、废含油抹布以及含油手套由环卫部门处理。废油液、废制冷剂、废铅酸蓄电池、废机油滤清器、废电路板及电子元器件、废尾气净化器等、隔油池油泥、废压缩气罐、废油箱以及管路等容器件、废劳保用品以及废含油抹布、废活性炭均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厂区收集后应委托相应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暂存于回用件库单独区域,收集后外售相关单位综合利用。 (5)地下水、土壤 做好分区防渗,危废暂存间、拆解区(含回用件库、固废库)、隔油沉淀池、应急事故池为重点污染防渗区;预停车棚、车辆停放区、车辆预检区、化粪池、初期雨水池为一般防渗区,宿舍、办事大厅为简单防渗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