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都市休闲食品加工项目(生产线部分)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真:022-*
通讯地址: (略) 蓟州区滨河西街5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都市休闲食品加工项目(生产线部分) | 道三食品(天津)有限公司 | (略) 蓟州区仓兴街南侧、富强路200米 | 天津玺丽 (略) | 道三食品(天津)有限公司拟投资1500万元人民币,建设“都市休闲食品加工项目(生产线部分)”,项目选 (略) 蓟州区仓兴街南侧、天凯华尊(天津) (略) 西侧,公司出资购置用地建设厂房包括冷库、厂房、宿舍楼及门卫用房等(不再本项目范围内),目前正在建设当中,总建筑面积为15220.76m2。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购置提升机、清洗机、去核机、杀菌釜等生产设备、自动化包装设备及其他配套设施,新建软包装罐头生产线4条, (略) 休闲食品4300吨。项目环保投资110万元. | 1、燃气锅炉配备超低氮燃烧器,两台燃气锅炉产生的燃烧废气由同1根18m高排气筒P1有组织排放;食堂烹饪过程产生的食堂油烟经收集后通过油烟净化器净化处理后由一根18m排气筒P2排放;项目喷墨打码、软(内)包装封口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根18m高排气筒P3排放; 污水处理站各处理单元均加盖密封,产生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经管道收集后通过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由1根18m高排气筒P4排放。 2、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生产废水(原料清洗废水、生产设备清洗废水、蒸煮废水、冷却废水、工服清洗废水等)、锅炉排水及纯水制备废水一同通过厂区污水管网排入上仓污水处理厂处理。 3、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噪声设备采取有效隔声、减振、降噪措施,确保厂界环境噪声排放达标。 4、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进行收集、贮存及运输,并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暂存于污泥储存放间,定期由相关单位转移处置;纯水制备过程产生的废吸附剂(废石英砂、废活性炭、废RO膜)和制氮环节产生的废分子筛、废氧化铝定期由设备厂家进行更换回收;原料废包装由厂家回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原料下脚料(废弃果泥、果渣及果核等)与生活垃圾由厂内垃圾桶集中收集,交由城管委统一清运处置;厨余垃圾和废油脂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 / | 2024年1月19日-2024年1月25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