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发展服务办、经 (略) 企业服务科,中意宁波生态园经济发展服务科,各有关企业:
根据《 (略) 经济 (略) 关于组织申报2 (略) 级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项目的通知》(甬经信产数〔2024〕156号)文件(附件)要求,为做好20 (略) 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要求于2023年1月(含)以后开工建设,且于2024年12月底前竣工。项目总投资(不含土地和建筑费用,限于外购硬件设备、外购工业软件和技术服务)原则上在#元以上。项目应按规定完成项目备案(核准), (略) 级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项目计划库( (略) 址:http://**#/index/policyLibrary?id=7)。还未入库的项目,请在申报截止时间前及时入库。
(二)符合条件的企业登录 (略) 大平台(http://**) (略) 上填报,上传对应的申报材料。其中,申报材料中真实性声明需要盖章上传。纸质材料(一式2份,与网上材料一致)提交至信息产业科。企业申报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11月15日,逾期不予以受理。
(三) (略) (略) 将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评审,经专家评审和综合评定后,按照择优遴选的原则推荐上报宁波。
联系人: (略) 信息产业科 郁勇、韩亚
电话:# #
附件:甬经信产数〔2024〕156号关于组织申报2 (略) 级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项目的通知.doc
(略) 经济 (略)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