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 (略) 涵江区涉重金属企业污染防控提升改造方案》编制项目 | ||
品目 | 服务/环境服务/其他环境治理服务/其他环境治理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涵江区环保局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3年04月14日17:18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04月14日至2023年04月23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莆田 (略) ( (略) 城厢区建绣路221号201#)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3年04月24日09: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莆田 (略) ( (略) 城厢区建绣路221号201#) | ||
预算金额 | ¥44.*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小翁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4-* | ||
采购单位 | (略) 涵江区环保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涵江区环保局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林棋联系电话: * | ||
代理机构名称 | 莆田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城厢区建绣路221号201#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小翁 0594-* |
项目概况
《 (略) 涵江区涉重金属企业污染防控提升改造方案》编制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莆田 (略) ( (略) 城厢区建绣路221号2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2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PTLX*
项目名称:《 (略) 涵江区涉重金属企业污染防控提升改造方案》编制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服务及技术要求 | 数量 |
1 | 1 | 《 (略) 涵江区涉重金属企业污染防控提升改造方案》编制项目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1项 |
合同签订期: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约《采购合同》。 | ||||
交货期:从合同签订120日内完成供货并供采购单位使用。 | ||||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 定地点。 |
备注:1、供应商应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本批采购设定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合同包最高限价为 44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从合同签订120日内完成供货并供采购单位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有投标项目的经营范围,请提供供应商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有效复印件。2、供应商代表必须经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报价的授权,请提供负责人授权报价代表的授权委托书(报价代表是负责人无需)和报价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3、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可以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的)。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 注:1、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的规定。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14日至2023年04月23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莆田 (略) ( (略) 城厢区建绣路221号201#)
方式:上门或邮寄
售价:¥1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莆田 (略) ( (略) 城厢区建绣路221号201#)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4月2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莆田 (略) ( (略) 城厢区建绣路221号2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涵江区环保局
地址: (略) 涵江区环保局
联系方式:林棋联系电话: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莆田 (略)
地 址: (略) 城厢区建绣路221号201#
联系方式:小翁 059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翁
电 话: 05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