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陕西省定价听证目录》、《陕西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县政府同意,拟定于2024年8月下旬召开客运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靖边县客运出租汽车运价调整
二、听证会参加人构成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会参加人
本次听证会共设听证会参加人29名,具体构成及产生方式为:
1.消费者10名,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以自愿报名为主。如消费者报名少于所需人数,委托县交通服务中心推荐补足所需人数;如自愿报名人数多于所需人数,按照报名先后顺序优先确定先报名者的原则确定所需人数。
2.县人大代表1名,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推荐。
3.县政协委员1名,由县政协委员会办公室推荐。
4.出租车经营企业代表5名,由县交通局(交通服务中心)推荐。
5.消费者协会代表1名, (略) 场监管局推荐。
6.专家1名,由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聘请。
7.县政府相关部门6名,由县交通局、县司法局、县行政执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警大队、县交通服务中心等单位各委派1名代表参会。
8.听证人员4名。
(二)听证会旁听人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旁听人3名。听证会消费者人员确定后,在剩余报名者中随机选取。
(三)新闻媒体
本次听证会设新闻媒体席,由县发展改革科技局邀请县融媒体中心参加。
三、消费者和旁听人员报名条件
(一)听证会消费者参加人报名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熟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宏观经济政策;
3.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能公正、公平、如实反映意见,并能按时全程参加会议;
4.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在第2次公告中,需公布姓名、常住地等);
5.自愿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二)旁听人员报名条件
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按时参加听证会,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四、报名时间、方式及须提交的资料
(一)报名时间
2024年7月23日—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星期六、星期日除外),电子邮件和邮寄以7月31日收到为止。
(二)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请携带身份证直接到靖边县物价服务中心报名(党政第二办公区1号楼2911室)。
2、通过电子邮件或邮件报名,消费者填写《靖边县客运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听证会消费者代表报名表》后连同身份证复印件电子邮件或邮寄靖边县物价服务中心(电子邮箱:*@qq.com)
(三)须提交的资料
1.报名听证会消费者参加人以及旁听人的同志提交已填写《听证会消费者报名表》(见附件),同时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正反面)。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的,邮件主题请注明“(个人实名)听证会消费者报名”。
2.由相关单位推荐产生的听证会参加人,请于2024年7月29日前将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相关资料函告靖边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同时附被推荐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正反面)。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推荐的,邮件主题请注明“听证会推荐报名”。
五、相关事项说明
(一)听证会参加人享有《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规定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二)召开听证会具体时间、地点、参加人名单及听证会有关材料,将于听证会召开15日前通过靖边 (略) 向社会公告。
联系人:齐楠楠李红梅
联系电话:0912-*
特此公告
附件:听证会消费者报名表
靖边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