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略) 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 (略) 丰台区南苑乡分钟寺村L-41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项目新建锅炉房项目进行自主验收。
经技术审查、现场检查、专家评审和会议审议,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配套建设了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达标排放,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本项目基本具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组同意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报告内容无删减,且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
项目名称: (略) 丰台区南苑乡分钟寺村L-41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项目新建锅炉房项目
建设单位:北京 (略)
公示期:2024年3月19日至2024年4月17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孟工 联系电话:*
邮 箱:*@*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公示内容:项目验收监测报告、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等文件。
北京 (略)